第一章

说来话长,也许有二十来年了吧。我一直在寻找着什么,而且我无论走到哪里,总有人要告诉我那是什么。我也接受他们的解答,尽管这些解答往往相互矛盾,甚至本身也是矛盾的。我当时很幼稚。我明明在寻找自我,却到处问人,唯独不问我自己,而这个问题只有我自己才能回答。为了寻求解答,我花了许多时间,兜了许多痛苦的圈子,最后才了解到别人生来就了解的一个道理:我不是别人,我是我自己。然而首先我得了解我是一个看不见的人!

可是,我并不是畸形的人,也不是历史上的反常现象。我不过是一种任人取舍的可能性,至于其他方面的情况,在八十五年以前与别人相同(或者说都处于不平等的地位)。我不为祖辈是奴隶而感到羞耻,我只为自己一度为身世感到羞耻而深感惭愧。大约八十五年前,人们宣布他们自由了,嘱咐他们要和我们国家的其他人在谋求共同的利益的一切活动中,在社会的一切事务中,团结一致,若说彼此会有点距离,那也只是像一只手上的几个指头。他们信以为真,兴高采烈。他们安分守己,辛勤劳动,扶养我爸爸长大成人,教育他要像祖辈一样生活。但是我的祖父却与众不同。他是一个古怪的老头,人家说我像他。可就是他惹了祸。临终之前,他把我爸爸叫到身边,说:“儿啊,我死后,希望你继续战斗。我没有对你说过,我们的生活就是一场战争。我一辈子都是个叛徒。自从重建时期开始,我缴了枪以来,我就成了潜伏在敌国的密探。你要在险境中周旋。希望你对他们唯唯诺诺,叫他们忘乎所以;对他们笑脸相迎,叫他们丧失警惕;对他们百依百顺,叫他们彻底完蛋。让他们吞食你吧,要撑得他们呕吐,要胀得他们爆裂。”他们以为老人神志不清,因为他本是个极为温顺软弱的人。晚辈被撵出了房间,百叶窗拉了下来,灯捻也压得很低,灯芯烧得劈啪作响,好似老人在喘息。他声音微弱了,但还一面挣扎着,一面严厉地说:“要把我的话告诉孩子们。”说罢就咽了气。

家里的人对老人的去世固然感到惊慌,可是,对他的临终遗言更加感到震惊。仿佛他还在人间,他的话引起了很大的焦虑。家里人再三要我忘却他的这番话。事实上,我这还是第一次向外人说及。然而,老人的话对我影响极大。我怎么也弄不清他临终遗言的含义。祖父是个沉默寡言的老人,从不惹是生非,然而临死之前却把自己说成是叛徒、密探。他处处表现温顺,但他说这是危险的举动。这就成了我脑子里始终得不到解答的难题。在诸事顺利的时候,我就想起了祖父,感到自己犯了罪,内心十分不安。仿佛我在不知不觉地按他的嘱咐办事。更糟的是人们却因此喜欢我了。城里那些生就一身白皙皮肤的人称赞我。就像我祖父一样,在人们的眼里,我成了品行端正的楷模。但是老人说过这是背叛,我委实感到困惑不解。每当人们赞扬我的人品的时候,我就产生了一种犯罪感,仿佛我确实是以某种方式在违抗白人的意愿。如果他们觉察到这一点,他们准会叫我来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他们上当了,对我现在的作为还挺中意。其实,我应该阴沉而自卑,而他们也该指望我做这样的人。说不定哪一天他们会把我当成叛徒,那我就完了,这真使我害怕起来。然而我更怕不够循规蹈矩,因为那是不顺他们心的。老人的遗言真像是诅咒。举行毕业典礼那天,我发表了演说,阐明进步的秘密在于谦卑,实际上进步的本质也在于此。(并不是我真的相信这个说法,祖父的话还记忆犹新,我怎么会相信呢?——我只是相信这个说法会起到作用。)果然,演说十分成功。人人称道。我还被邀请在本镇白人头面人物的集会上再次发表那通演说。整个街坊都为此感到十分得意。

集会在一家大饭店的舞厅里举行。我到那儿以后,发现他们举行的原来是一次非正式的男性社交集会。有人对我说,我的几个校友还将进行格斗,算是一项文娱节目,既然我来了,我可能也要参加。集会就以这场格斗开始。

镇上的头面人物全都到场了。他们身着小礼服,饿狼似的吞食自助食物,同时喝着啤酒和威士忌,抽着黑色雪茄。高大、宽敞的舞厅里简易拳击场的三边,整整齐齐地安放着一排一排椅子,再有一边留出了一块空地,地板擦得雪亮。对于这种混战,我得插一句,我心里有些疑虑。倒不是我素来厌恶动武,而是因为参加格斗的这帮人我不大喜欢。这一个个粗悍的小伙子似乎都没有听过叫他们伤脑筋的祖父遗言。一看就明白,这批人粗野得很。此外,我有些担心参加这场格斗会有损于我这个演讲者的尊严。在成为看不见的人之前,我把自己看成是一名未来的布克·T.华盛顿2。不过他们那九个人也看不惯我。我自以为有比他们优越的地方,就连跟他们一起挤在佣人专用电梯里,心里也感到很不舒服。可是他们也有点嫌我在场。事实上,就在电梯急速上升,灯火通明的楼面一层层掠过的时候,我们吵了起来,为的是我参加了这场厮打,他们的一个朋友就给挤掉了,弄得他一晚上没有活干。

我们跟着带路的人走出了电梯,穿过洛可可式舞厅,进入了接待室,随即按照吩咐穿上格斗服。我们每人领了一副拳击手套后,就被带进了镶有壁镜的大厅。我们怯生生地四下张望,压低了嗓门讲话,生怕话说得太响,在大厅里的嘈杂声中会意外地让人听见。大厅被雪茄熏得烟雾腾腾。威士忌已经显示出了后劲。镇上几位最有身份的人物竟然也喝得醉醺醺的了,这使我感到吃惊。当地要人全都到场了——银行家、律师、法官、医生、消防队的头头、教师、商人,甚至还来了一位时髦的牧师。舞厅上首闹哄哄的,不知是怎么回事,我们看不见。一支单簧管欢快地吹奏着,要人们都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急切地往前拥去。我们紧靠在一起,挤成一团,赤裸的上身碰来碰去,格斗虽还没开始,已经汗涔涔的了,一个个都显得油光光的。那些大人物拥到了舞厅的上首,不知被我们看不见的什么东西弄得越来越狂。突然,我听到那位叫我前来讲演的督学扯开嗓门喊道:“把那些黑家伙带过来,先生们!把那些黑小子带过来。”

我们随即被推到了舞厅的前头,那儿的烟味、酒气更加难挡。我们被推到自己的位置,弄得我差一点把尿撒在裤子里。人们围着我们站成了一圈,那一张张面孔,有的带有敌意,有的显出了兴致。正中央,面对我们站着一个十分俏丽的金发女郎——身上一丝不挂。这时室内鸦雀无声。我只感到一股冷风袭来,吹得我周身发寒。我想后退走开,可是背后、四周都是人。我们这批孩子当中有的人低下了头,在微微颤抖。我突然产生了一阵莫名其妙的犯罪感和恐惧心,牙齿直打战,浑身起了鸡皮疙瘩,膝盖也在发抖。然而我却被强烈地吸引住了,不由自主地朝她看。假如看了眼睛要瞎的话,我也硬是会朝她看的。她头发金黄,活像马戏团的玩偶,脸上搽了厚厚的一层粉,还涂了胭脂、口红,仿佛是要勾画出一只没有个性特征的面具。她眼睛深陷,涂得蓝蓝的,就像狒狒臀部的那种颜色。当我的目光缓缓扫过她的时候,我真想往她身上吐唾沫。她的乳房高耸,圆鼓鼓的,活像印度寺院的圆顶。我离她很近,就连皮肤上纤细的纹路以及她那挺直的花蕾般粉红乳头四周晶莹发亮的露水似的汗珠也看得清清楚楚。我既想从这舞厅中溜走,或者钻到地下,同时又想走到她身边,用我的身子遮挡住她,不让她这样暴露在我和众人的眼前;我想抚摸她柔软的大腿,爱抚她,同时又想毁掉她;想爱怜她同时又想杀害她;想避开她,同时又想抚摩她刺有美国国旗花纹的小腹下面与大腿形成大写V字的部位。我感到她面对那么一屋子人,只用冷漠的目光盯着我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