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门卫的爸爸 第七章(第4/7页)

如果——我从兔子洞回去时阻止奥斯瓦尔德时,这也会是被重置的所有事情中的一件。一次已经很糟糕了。两次更糟糕。三次简直无法想象。

还有一点。哈里·邓宁的家人已经死了一次。

我是不是要再次诅咒他们,让他们再死一次?即使每一次都是一次重置,他们根本不会知道?谁能保证在某种更深的层面他们真的不知道?

痛苦。流血。胡萝卜色头发的小女孩躺在地上,被压在摇椅底下。哈里试图用菊花牌气枪吓退这个疯子:“走开,爸爸!不然我要开枪了!”

我慢吞吞地穿过厨房,停下来看着黄色塑料椅子。“椅子,我恨你!”我说,然后我又去睡觉了。

这一次我马上就睡着了。第二天早上我醒来时,九点钟的太阳透过还没装窗帘的卧室窗户照进来。鸟儿妄自尊大地鸣叫着,我想我知道该怎么做了。让一切简单点儿,笨蛋。

6

中午时分,我系上领带,戴上潇洒的草帽,去梅琴体育用品商店,秋季枪展还在继续。我告诉店员想买把手枪,因为我干的是房地产生意,不时得带大量现金。他向我展示了几款,包括一支柯尔特38式警用左轮手枪。标价9.99美元。出奇的便宜。不过我记得在阿尔的笔记上,奥斯瓦尔德从意大利邮购的、改变了历史的步枪也只不到20美元。

“防身首选,”店员说着,掰开枪管,旋动转轮:“咔嗒咔嗒咔嗒”。“保证十五码之内必死无疑,任何试图抢劫你现金的蠢货肯定走得比十五码远。”

“买了。”

我又忘了自己此时身处的美国气氛还不紧张,还没有遭到威胁,所以准备了并不充分的文书以应对检查。但不需要什么文书,没有什么等候审核期。我甚至不需要告诉他我现在的住址。

奥斯瓦尔德把枪裹在毯子里,藏在房子的车库。房子是他的妻子和一个叫鲁思·佩因的女人一起在住。但当我把枪装在公文包里走出梅琴体育用品商店时,我想我体会到了奥斯瓦尔德一定会有的感觉:像个揣着巨大秘密的男人。一个拥有巨大破坏力量的男人。

一个本该在工厂上班的家伙站在沉睡的银元酒吧门口,一边抽烟,一边看报纸。至少,看样子像在看报纸。我不敢发誓说他在看着我,但我也不敢发誓说他没有看着我。

这个家伙就是没穿背带裤的那个。

7

那天晚上,我再次选了个靠近河滨影院的地方,屋顶凸出的招牌上写着“明天上演《火车大劫案》(米彻姆[61]主演)和《海盗》(道格拉斯[62]主演)!”德里影迷即将看到更精彩的打斗。

邓宁再次穿过马路,走到公交车站,上了车。

这一次我没有跟着。没有必要再跟着,我知道他要去哪儿。我走回我的新公寓,时不时环顾四周,找寻没有穿背带裤的那个家伙。没有看到他的影子。我告诉自己,在体育用品店对面看到他只是个巧合。一个不算很大的巧合。毕竟,沉睡的银元酒吧是他常去的地方。因为德里的工厂每周上六天班,工人们轮流休假。星期四可能轮到这个家伙休息。下周,他可能星期五出现在沉睡的银元。

或者是星期二。

第二天傍晚我又来到河滨影院,假装正在读《火车大劫案》的海报(“罗伯特·米彻姆在地球上最热的公路上狂吼!”),主要是因为我没有别的地方可去;距离万圣节还有六个星期,我似乎已经进入了消磨时间的阶段。但这一次弗兰克·邓宁没有穿过马路走到公交车站,而是走到了中心街、堪萨斯街和威彻姆街三岔路口,他站在那儿,犹豫不决。他穿着黑色裤子,白色衬衫,蓝色领带,浅灰色窗格图案运动外套。他的帽子在头上向后竖起。一时间我以为他要去看电影,察看地球上最热的公路,那样的话,我就会去运河街闲逛。但他向左转,上了威彻姆街。我能听到他吹口哨,吹得很棒。

没有必要跟着他。9月19日,他不会拿锤子杀人犯罪。但我很好奇,我也没有什么更好的事干。

他走进一家名叫点灯人的酒吧兼烧烤店。不像德里宾馆旁边的一家那样高档,但也不像运河街边的那些酒吧一样低劣。每座小城市里都有一两家顾客定位不那么明确的酒吧,蓝领和白领和平相处。这家酒吧就属于这种。通常,菜单上会有一些地方美食,让外来人摸不着头脑。点灯人酒吧里的特色美食是一种叫做油炸小龙虾的菜肴。

我穿过宽敞的前窗,闲荡着进去,看见邓宁一路打招呼进了屋。他跟人握手;拍拍人的脸;取下一个人的帽子抛给一个站在保龄球自动服务机旁边的家伙。那个家伙敏捷而高兴地接过帽子。

大好人。总是有说有笑的。那种你笑,整个世界也对你笑的类型。

我看到他坐在保龄球机旁的一张桌子边,差点走了上去。但我口渴了。一杯啤酒下肚肯定会让我感觉很好。点灯人酒吧里座无虚席,邓宁坐在一张全是男客的大桌子边。他看不到我,但我可以从镜子里看到他。不是说我想要看到什么惊人的事情。

此外,我要想继续在这儿呆上六个星期,是时候融入这里了。因此,我转身融入了高兴的欢呼,微醉的笑声,以及迪安·马丁[63]的歌声《那就是爱情》。女服务员端着成杯的啤酒和大盘堆起来的所谓的油炸小龙虾来回穿梭。当然,酒吧里腾起阵阵烟雾。

1958年,到处都是烟雾。

 

8

“看到你在观察后面那桌,”一个声音在我肘边说道。我到点灯人酒吧的时间已经该点第二杯啤酒和一小份小龙虾了。我猜,要是不尝尝的话,我会一直耿耿于怀。

我环顾周围,看到一个身材矮小的男人,整洁的黑色头发,圆脸,炯炯有神的黑色眼睛看起来像只高兴的花鼠。他朝我咧嘴,伸出一只孩子般的手。他的前臂上文着一条袒胸的美人鱼,拍打着柔软的尾巴,眨着一只眼睛。“查尔斯·弗拉蒂。但你可以叫我查兹。人们都这么叫。”

我跟他握了手。“乔治·安伯森。但你可以叫我乔治。人们都这么叫。”

他笑了,我也笑了。自己讲笑话自己笑是讨厌的行为(特别是很小的笑话),但有些人很有魅力,他们从来都会引起别人发笑。查兹·弗拉蒂就是这种人。女服务员给他端来一杯啤酒,他举起杯。“为你干杯,乔治!”

“干杯,”我说,用酒杯的边缘跟他的杯子碰了一下。

“认识他们吗?”他问,一边看着后面镜子里靠后的一大桌人。

“不认识。”我擦掉下嘴唇上的泡沫。“不过他们看起来比这里其他的人更开心,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