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斯大林在捷推行联合政府政策(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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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前夕,捷共从基层得到情报:共产党将会获得41%的选票,社会民主党:15%~16%,国家社会党:22.5%,天主教人民党:21%。[73]共产党对取得选举胜利充满信心。5月26日选举如期举行,选举结果如下:在捷克地区,共产党得到43.26%的选票,国家社会党得到25.21%,天主教人民党得到16.27%,社会民主党得到14.95%,弃权票为0.31%。在大型企业,共产党对在这里取得胜利充满信心,他们得到了60%~70%的选票。在斯洛伐克,民主党取得了胜利,得到62%的选票。斯洛伐克共产党得到30.37%的选票,劳动党和自由党得到3.11%和3.73%的选票,弃权票为0.79%。[74]这样,共产党与社会民主党占据了300席中的151席。尽管选举不能保证任何一个政党取得绝对的优势,但捷共作为最强的政党获得了组建民族阵线政府的权力。在当时,捷克斯洛伐克非共产主义政党和西方的一些观察员基本都同意5月26日举行的议会选举是公正而自由的,是遵守了民主形式的。[75]

1946年7月2日,在哥特瓦尔德的领导下组建了捷克斯洛伐克新政府。26个岗位中有9个由共产党人占据,国家社会党、社会民主党和斯洛伐克民主党各占4个岗位,天主教人民党占3个岗位,无党派人士占2个岗位。共产党除了得到副总理的岗位外,还得到7个重要的部长职位,其中包括内务部长、农业部长、财政部长、对外贸易部长、情报部长、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长、外交部国务秘书。[76]在政府和民族委员会中巩固了自己的势力后,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开始进一步“从上层”推动社会变革,和以前一样,仍在人民民主的口号下进行,争取到国内各阶层广泛的支持。

议会选举结束后,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成为国内最具影响力的政党,第一次成立了以共产党为首的新政府,毫无疑问,民族阵线中的其他政党密切关注着捷共将要采取的施政方针,共产党面临着执政考验。7月8日,哥特瓦尔德向民族委员会提交的第三届民族阵线政府纲领被称之为《建设纲领》,这份纲领是根据捷共八大会议决议起草的,它是对《科西策纲领》的继承和发展。该纲领的目标是进一步巩固“人民民主制度”:在政治方面,打算制定和通过新宪法,将民族民主革命的成果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在经济方面,制定和通过《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两年计划》;在对外政策方面,巩固和发展同苏联及各人民民主国家的合作,这是国家安全和独立的保障,等等。[77]在议会讨论这个纲领的过程中,国家社会党、人民党和民主党没有提多少反对意见,而社会民主党则表现得非常冷淡。[78]7月11日,略加修改后的纲领获得了通过。

在这种力量对比条件下,捷共把获得苏联的帮助与支持视作稳固自己在国内统治地位的外部保障,同时更需要就党目前应采取的战略和策略问题向斯大林进行请示。1946年7月,以哥特瓦尔德为首的新政府代表团前往莫斯科访问。访问期间,双方就两国在国际舞台协调行动、军事合作、交通联系以及签订贸易协定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讨论。苏捷双方7月会谈最重要的成果是签订了《关于在捷克斯洛伐克的苏军战利品协定》,根据这项协定,苏军在捷克斯洛伐克所拥有的一切战利品,其中包括上百个合成纤维厂、金属加工厂,以及其他一些企业都转交给捷克所有。[79]这是政府层面的谈判,而在哥特瓦尔德同斯大林的私人会谈中,斯大林表达了关于通往社会主义的捷克斯洛伐克式道路的看法。斯大林说:“正如经验和马列主义经典教导我们的那样,通过苏维埃和无产阶级专政实现社会主义并不是唯一的道路,因为在确定的条件下可能存在其他的道路。”接着斯大林指出:“的确,在希特勒德国被打败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这场战争一方面付出了巨大牺牲,另一方面揭穿了统治阶级的面具,广大群众的自我意识增强了。在这样历史条件下,社会主义运动出现了许多可能性和道路。”具体到捷克斯洛伐克的实际情况,斯大林指出“捷克斯洛伐克存在着通往社会主义的特殊道路”。[80]

通过对史料的梳理可以发现,尽管斯大林在此前也多次发表过类似的言论,但在捷共取得国内议会选举胜利之后的几次谈话更具意义。[81]无疑,捷共在议会选举中的胜利验证了斯大林的良好打算,使他确信东欧各国“以民族道路通往社会主义”策略的正确性。哥特瓦尔德正是根据斯大林的指示来制定捷共的策略和政府的施政方针的,即借助人民民主这个平台同民族阵线的伙伴继续合作,同时利用和平手段发展和深化革命。

实施建设纲领中的经济部分应从制定和批准《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两年计划》着手,《两年计划》反映了捷共发展经济的基本观念,即强调计划的作用,面向斯拉夫国家的对外贸易方针,着力解决市场和原料的问题。其基本内容可概括为:①彻底恢复被占领者破坏的国有经济,到1948年底工业生产水平提高到战前水平的10%,强调要集中主要精力发展关键工业;②农业生产要达到战前水平,在农村要完成社会经济改革,特别是土地改革;③消除斯洛伐克地区的落后局面,依靠斯洛伐克地区的资源和把捷克地区的一些企业迁至斯洛伐克为工业化奠定基础;④完成向边区移民任务,彻底恢复那里的工业和农业生产。与此同时,还提出政府打算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改善住宅条件,进行有利劳动人民的赋税改革,等等。[82]

民族阵线中的各党派围绕计划的思想和计划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的作用和地位问题产生了争论。《两年计划》的制订者——共产党人把优先发展重工业作为纲领的基础,打算通过成立中央经济部来实现对私有资本的监督。非共产主义政党认为中小企业、手工作坊和农业生产是物质生活水平的基础。最后,捷共被迫向自己的同路人作出让步,如承认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事实,维护私有者的利益,银行的监督功能仅适用于国有企业等。[83]

1946年秋天,朱里什领导的农业部制定了深化土地改革的六项法律:关于重新审查1919年的土地改革;关于清除地主占有的分散土地;关于巩固农民在土地改革时得到土地的所有权;关于土地所有者的继承权的问题;关于在完成两年计划过程中向农民提供帮助的问题,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