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编 从古代“中国”到现代国家认同(第5/6页)

然而,建立在普世王权基础上的清政权,也有一个致命的弱点。虽然它部分接受了中原的汉儒家文明,却由于自身的异族身份,无法将王朝的正统性与中原文明实现完全的同一,而双重宗教和双重治理体制又使得帝国始终缺乏一个与国家同一的文明及其制度。一个强大的帝国背后是需要有一个深刻的同一性文明的,亚历山大的马其顿帝国,其背后是传播到整个地中海地区的希腊文化,罗马帝国则是罗马法为中心的罗马文化,而近代的拿破仑帝国不仅将大陆法传播到整个欧洲,而且也带去了普世的启蒙文明。以往的汉唐中原王朝背后凭借的正是儒家汉文明。但多民族、多宗教的清王朝则稍逊风骚,它在国性认同上是多元的,也是暧昧的,因而“我们是谁”的同一性问题对清帝国来说,一直是挥之不去的隐患。汉文化的中国与大一统王朝的中国,这原先在中原王朝不成问题的“中国”认同,却在少数民族当政的清代,撕裂为两个“中国”之间的紧张。当帝国的王权统治还很强大的时候,这一问题不会浮出表面,但到了晚清,当内忧外患的王朝危机日趋严重,汉文明中国与王朝中国之间的冲突与紧张便突显出来,在外来的族群性民族主义潮流推动下,清朝的合法性最后发生了动摇,延续了275年的帝国到1911年寿终正寝。但清帝国留下的多民族、多宗教的“五族共主”的历史遗产,通过清帝逊位诏书的法律形式,转型为“五族共和”的中华民国。

四、天下体系与列国体制

郡县、册封、羁縻、土司,皆是中央王朝直接或间接统治的区域,在中华帝国天下体系的最外一环,乃是朝贡国。中央帝国与万邦来朝的朝贡体系,构成了古代中国以华夏为中心的国际关系。以西方为中心的近代国际体系是以法为中心,但古代中国的朝贡体系则是以礼为中心。朝贡体系是一种国际政治,周边国家通过礼物的进贡确认对中央王朝的臣服与效忠,皇帝也以加倍的恩赏表达对藩属国的体恤和保护;朝贡体系也是一种特殊贸易,它以不对等的物质交易显现国际关系的等级秩序;朝贡体系又是一种文化礼仪,它通过周期性的朝廷典礼将汉字文化与礼乐典章推广到周边国家,从而建立中华文明在天下的文化霸权。

根据滨下武志的研究,按照来自中央影响力的强弱顺序,朝贡可以分为由近到远的几种类型:西南诸州土司、土官们的朝贡;羁縻关系下的朝贡(如东北的女真族);同为汉字文化圈的藩属贡国(如朝鲜、安南);双重关系的朝贡国(如琉球);位于天下秩序外沿的朝贡国(如暹罗);表面是朝贡国,实际却是平等的互市国(如俄罗斯、欧洲诸国)。朝贡体系显示了一种维护中国中心的外部等级关系的结构,是国内秩序的扩张,是帝国对外的延续。[18]

过去的研究总是将天下体系视为中华帝国对外关系的全部,然而,在任何朝代里面,总是有中华文明的恩泽与中央王朝的统治鞭长莫及的化外之地,但由于地理接近的缘故,又不得不与这些“蛮夷”交往,甚至处于长期的对抗与战争之中,于是在天下体系之外,一直存在着列国体制。中华帝国有化内之地和化外之地之分,对于那些处于对抗的蛮夷国,中原王朝对之无力以朝贡体系笼络,只能将之看作对等的他国,比如汉朝的匈奴,唐朝的突厥、吐蕃、南诏,两宋的西夏、辽、金,明代的瓦剌、鞑靼,清朝的俄国等。中央王朝通过盟约的方式与这些列国消除对抗,换取短暂的和平。比如西汉初期与匈奴的和亲协议,唐中叶与吐蕃的盟约关系,两宋与辽金以玉帛换和平的协议,清朝与俄罗斯签订的《尼布楚条约》《恰克图条约》等,都不是以等级性的朝贡方式维系关系,而是承认平等的列国关系,签订国与国的协议。不过这种承认,并非现代国际条约制度的主权确认,只是古代世界诸国之间达成妥协、获得和平的权宜之计。中华帝国在化内之地是天下体系,在化外之地乃盟约制度,而何谓化内、何谓化外,又随国力而变化,那条边界常常是相对的、变动的。当匈奴是对抗冲突的军事对手时,便是化外之地,一旦屈从来朝进贡,便是五服中的荒服,化内之地中的外蛮夷。从兄弟之国降格为外臣。对于中原王朝来说,列国体制是从属性的不得已之举,而君临天下的朝贡体系永远是理想的世界秩序,只要有足够的实力,总是力图将羁縻关系改土归流,将周边的盟约之国化为外臣或朝贡国。

然而,对于中国的国际关系而言,唐中晚期是一个历史转折点,之前中原王朝独大,是天下国家,之后便被四周国家包围,成为列国体制。这种颓势,直到边疆民族王朝元和清的出现才得以扭转。但即使在疆域最广阔、国力最盛的清朝,当一个更强大的近邻俄罗斯出现之后,清朝也只能以平等的国家对待之,中俄《尼布楚条约》是中国签订的第一个接近现代国际法的国家之间的盟约,虽然康熙皇帝并不喜欢它。

从秦汉之始,中华帝国的对外关系便是天下体系与列国体制的并列、等级性的朝贡关系与平等的互市制度互补。华夏中心主义的帝国秩序是有限的,却又常常处于无限的扩张想象之中。究竟何时何地采纳何种制度,天下秩序与列国体制界限何在,皆在时势与一念之间,全无明确的分际。这就如同郡县制与分封、羁縻制的界限一样,都是灵活多变,无一定之规。古代中国既有朝贡体系之传统,又有列国体制之经验,这两种相互渗透和转化的记忆构成了中国对外关系的重要历史资源,即使到了晚清之后被迫进入西方为中心的国际条约体系的时候,作为历史遗留的基因,依然发挥过影响。


[1] [美]约瑟夫·列文森:《儒教中国及其现代命运》,郑大华、任菁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84页。

[2] [清]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三,《正始》。

[3] 甘怀真:《重新思考东亚王权与世界观》,见氏编:《东亚历史上的天下与中国概念》,台北:台湾大学出版中心,2007年,第26—27页。

[4] 参见[日]渡辺信一郎:《中国古代的王权与天下秩序》,徐冲译,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45页。

[5] 邢义田:《天下一家:皇帝、官僚与社会》,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98、109页。

[6] 许倬云:《我者与他者:中国历史上的内外分布》,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0年,第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