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作为国族的中华民族(第2/5页)

一个自在的族群是否可以上升为自为的民族是一个复杂的历史过程,即便成为了具有自我意识的民族,也未必必然成为拥有独立国家主权的国族,比如西班牙的加泰罗尼亚、巴斯克一直有分离和建国的冲动,但至今仍然只是拥有民族自决权的区域性民族。而所谓的国族是民族与国家结合的产物,更确切地说,是民族主义与国家共同建构的产物。国族的产生不仅取决于一个国家内部拥有共享的族群记忆、历史、语言和文化,更重要的,乃是近代国家所创造的统一的民族市场、独立的国家主权以及共同的法律政治体系。对于单一民族的国家(比如法国、日本)来说,国族意识的形成并非困难,只需从原生性的民族认同转化为近代的国族主义即可,但对一个多民族、多族群的近代国家(比如美国、中国)来说,要在不同的民族和族群之间融合出一个共享的国族认同,则是一个相当困难和长期的历史过程。

二、汉民族认同不等同于中华民族认同

那么,中华民族的国族认同是何时出现的呢?费孝通先生如此论述作为一个国族的中华民族的产生过程:

距今三千年前,在黄河中游出现了一个由若干民族集团汇集和逐步融合的核心,被称为华夏,像滚雪球一般地越滚越大,把周围的异族吸收进入了这个核心。它在拥有黄河和长江中下游的东亚平原之后,被其他民族称为汉族。汉族继续不断吸收其他民族的成分而日益壮大,而且渗入其他民族的聚居区,构成起着凝聚和联系作用的网络,奠定了以这个疆域内许多民族联合成的不可分割的统一体的基础,成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经过民族自觉而称为中华民族。[8]

费孝通先生的这一观点为学界公认,乃是经典性的论述,现在的问题在于,这里所说的华夏——汉族是否等同于作为国族的中华民族?或者说,在古代中国是否有可能出现近代意义上的国族?正如前节所述,古代的中国认同只能在天下主义与夷夏之辨的双重背景下才能理解。以中原为核心的华夏民族用文明的礼仪教化逐步融合周边的各个族群,形成了一个以文化为自我认同的汉民族。晚清的杨度在《金铁主义说》中指出:

中华之名词,不仅非一地域之国名,亦且非一血统之种名,乃为一文化之族名。……华之所以为华,以文化言,不以血统言。[9]

无论是费孝通先生所说的自在的“民族实体”,还是杨度所说的“文化之族名”,实际上指的是一般意义上nation的汉族,而不是作为state nation的中华民族,下面我们将看到,中华民族是晚清才出现的概念,而作为国族,正如前面所分析的,必定与近代国家同时出现,而且是被民族主义和国家所建构的。在古代中国,只有王朝和天下的观念,并没有近代主权意义上的国家意识以及相应的建制。中华民族作为一种国族想象,只是“倒放电影”式的今人对古代的理解框架,是晚清之后被重新建构的、想象性的“民族虚体”,而非有实证依据的、有自觉意识的“民族实体”。民族的自在状态和自觉状态的区别,在于是否有明确的自我意识,即所谓的民族觉悟,即便是一个缺乏自觉的自在性民族,也需要有此“民族实体”的存在。但在古代中国,虽有实体性的民族,有中原文化的代表汉族,也有作为蛮夷存在的其他民族,但各民族之间并未整合成一个哪怕是自在意义上的国族——中华民族。而大量关于中华民族在古代的论述,其实只是华夏——汉族的历史叙事。比如,葛兆光教授所分析的宋代所出现的民族意识,其实只是一种汉民族的主体意识,而非作为国族的中华民族意识。从华夏族到汉族,至少在六朝隋唐,依然是缺乏自觉意识的自在民族,而到了宋代之后,随着国势的衰落,夷夏之辨压倒了天下主义,汉族的文化自觉意识开始萌芽,但所萌芽的也仅仅是汉民族的主体意识,而非中华民族的国族意识。

汉族认同与中华民族认同如今常常被画上等号,似乎汉族就等同于中华民族,这种习以为常的看法,自然出自于历史意识的惯性,在中华民族之中,汉族作为一个主流民族,由于其几千年来中原文明的巨大吸引力和天下主义的内在凝聚力,的确成为古代中国的中心,当晚清产生了中华民族这一国族意识的时候,汉族所拥有的古代文明也历史性地转化为中华文明的主体。但另一方面,当我们将中华民族仅仅等同于炎黄子孙、将中华文明简单地理解为中原文明的时候,就有意无意地遮蔽了在中华民族大家族内部除了汉族之外,还有蒙、藏、维吾尔等其他民族以及众多的文化族群的事实,他们有自己的民族或族群认同,不少民族有着不亚于汉族的、他们自己的高级宗教。汉民族只是多元一体的国族中的“一元”,绝非中华民族“一体”本身。之所以要将民族与国族加以区分,其真正的意义乃是要将汉民族与中华民族适当地分疏,既要看到二者之间内在的历史关联,又要尊重中华民族这一国族中其他民族和族群的历史存在与文化尊严。

中华民族作为一个国族,伴随着近代国家的出现而诞生,而不是出现于之前的古代,哪怕是宋代以后。顾颉刚先生1939年在《边疆周刊》上发表《中华民族是一个》,提出:“‘中国本部’这个名词是敌人用来分化我们的。‘五大民族’这个名词却非敌人所造,而是中国人自己作茧自缚。自古以来的中国人本只有文化的观念而没有种族的观念。”“中国之内决没有五大民族和许多小民族,中国人也没有分为若干种族的必要。”“我们决不能滥用‘民族’二字以召分裂之祸。‘中华民族是一个’,这是信念,也是事实。”[10]他的这一看法当时就产生了很大的争议,费孝通、翦伯赞等先生都曾撰文反驳。顾颉刚先生为了驳斥日本帝国主义制造伪满洲国,防止边疆军阀搞民族分裂,否认中国的内部存在多元民族,其用意可嘉,但信念毕竟不是事实;而且也将理论上只可能出现在近代的国族错置于古代。

古代的中国如果不是一个国族性的中华民族,也非仅仅是汉民族,那么,它究竟意味着什么?是一个帝国,还是一个民族国家?如果用欧洲的帝国/民族国家二分法来分析的话,我们的确会面临词不达意的困境,而所谓自在的民族实体,也是从这一分析框架而来,似乎与中华帝国这一政治共同体相对应的,应该有一个中华民族的民族共同体,而这一民族共同体,又为后来所出现的民族国家奠定了历史的合法性,即“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这样的分析思路,具有双重误区:帝国的存在,并不一定需要一个统一的民族,而近代的国家才需要建构一个想象的民族共同体。帝国的内部通常有众多的民族或族群,帝国统治者从来不指望打造一个统一的民族共同体来实现整合,相反它可以保留各个民族或族群的特性,或者借助于法律(如罗马帝国),或者运用高级的文明(如中华帝国)来实现整合。而近代的民族国家,虽说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但正如本尼迪克特·安德森、霍布斯鲍姆、盖尔纳等民族主义研究大家一再指出的那样,不是(古代的)民族创造了(近代的)国家,而是国家和民族主义创造了近代的民族,特别是国族意义上的民族。[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