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作为国族的中华民族(第4/5页)

盖今日世界之问题,非只国家之问题,乃民族之问题也。而今日民族之问题,尤非苟活残存之问题,乃更生再造之问题也。余于是揭新中华民族主义之赤帜,大声疾呼以号召于吾新中华民族少年之前。[17]

作为国族的中华民族的诞生,首先需要有绝对的“他者”的出现。正如前节所述,华夏族的“我者”与“他者”的界限都是相对的,“他者”可以转化为“我者”,也正因为如此,原本只是中原一支的华夏族,凭借自身所拥有的较高的文明力量,将周边的族群逐渐融合进来,成长为从东北到中原、从北方到江南、拥有世界第一大人口的汉民族。在这之中,虽然也有汉人被胡化的例子,虽然也遭遇过比自身更强大的外敌,遭遇过比儒家更有魅力的佛教,但是诚如雷海宗在抗战期间所说的那样:

汉末以下侵入中国的武力与文化是分开的,武力属于五胡,文化属于印度。最近一百年来侵入中国的武力与文化属于同一的西洋民族,并且武力与组织远胜于五胡,文化也较佛教为积极。两种强力并于一身而向中国进攻。[18]

一个硬实力和软实力皆优于自身的异族的出现,是中国三千年所未遭遇的大事件,一个绝对的“他者”的出现,真正刺激了作为整体的中华民族的自我觉悟。民族主义的首要因素,乃是分清“我者”与“他者”,特别是族群民族主义。本来中国的老百姓只有宗法家族和地方的意识,读书人则再多加一个对王朝和天下的认同,但到晚清之后,许多留学生到东洋和西洋留学,置身于异邦的环境之中,立即萌发了超越血缘、地缘、族群的国族意识。随着西方对中国的步步进逼,中国在抵抗西方这个绝对的“他者”过程之中,遂有了近代国家的觉悟,也产生了国族的自我意识。于是,近代中国不仅有了建国的追求,也有了建族的自觉。

在传统的帝国向近代的民族国家转型过程之中,所面临的最大危险是国家的解体。与清王朝同时代的其他几个传统帝国——俄罗斯帝国、奥匈帝国和奥斯曼帝国,无不如此。到了19世纪帝国的末年,它们都力图改变帝国内部的多元形态,竭力建构一个统一的国家,并试图打造一个同质化的国族。这是近代民族主义的双重使命。

民族主义有两种打造的途径,一种是自上而下的官方民族主义,就像19世纪的俄罗斯帝国,试图建构一个包罗国内多个少数民族的大俄罗斯主义;另一种是自下而上的途径,它可以采取西欧或美国式的公民民族主义方案,也可以以族群民族主义的方式追求民族自决或独立。晚清的统治者,到了辛丑之后,虽然开始重视建国,以新政的方式打造一个西方式富国强兵的近代国家,然而,无论是满清皇族,还是汉族的封疆大吏,对建立国族的重视远远不够,他们的思维还停留在帝国时代的多民族分治。作为统治者的满人是少数族群,故自清初以来就避讳族群之别,只是一味强调满汉之融合。以代表晚清官方主流意识形态的《劝学篇》为例,张之洞注意到了保国(国家)、保教(圣教)和保种(华种)的问题,但他的答案却异常简单:“保种必先保教,保教必先保国。……国不威则教不循,国不顺则种不尊。”[19]张之洞虽然有超越满汉的“华种”之意识,但他绕过何为“华种”(中华民族)这一敏感话题,将保种简单化约为守护儒家圣教和国家强盛的问题,在他的心目之中,只有体用的问题,而无国族的问题,似乎只要中体(圣教)和西用(国盛)实现了,民族融合和国族整合自然水到渠成。在需要想象一个统一的国族的时候,清朝统治者裹足不前,面对民间汹涌的民族主义大潮,他们既严厉弹压革命派激进的汉族共和主义,又不敢回应立宪派温和的“五族君宪”的大中华主义,于是将民族主义的话语权拱手让给了民间,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由于朝廷在创造同质化的官方民族主义上无所作为,听任各民族、族群和地方的四分五裂,以王权为枢纽的帝国无法主动地转型为近代民族国家,特别是缺乏一个想象性的民族共同体作为其国家基础,因而到了1911年被民间的民族主义推翻,自然是顺理成章之事。

中华民族观念的出现,是20世纪初的事情。如今公认为最早使用这一概念的,当为梁启超。[20]1902年,他在《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一文中,最早提出作为一个整体民族的“中华”和“中华民族”。[21]以后中华民族这一观念逐渐流行于国内舆论。梁任公也是晚清最早提出“建国”的思想家,“建国”与“建族”是什么样的关系?在他看来,“国”也好,“族”也好,皆是“群”,他引用德国政治学家伯伦知理(Bluntchli Johann Caspar)的看法,认为民族是有着同一语言、风俗和精神的自然共同体,而国家乃是与国民具有同一性的人造有机体,民族是建国之阶梯,是建国之独一无二的源泉。民族与国民国家,虽然不同,但关系非常紧密。中国与昔日之罗马帝国、今日之美利坚合众国一样,国境里面有众多的民族,宜“谋联合国内多数之民族而陶铸之,始成一新民族”。[22]这一新民族,就是与国家建构紧密相关的中华民族。

众所周知,晚清的国族建构,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想象,一种是孙中山、章太炎、汪精卫等革命派所追求的汉族共和国,另一种是梁启超、杨度等立宪派所提倡的“五族君宪”的大中华主义。革命派将反满的种族革命与反君主专制的共和革命合为一体,而立宪派将汉、满、蒙、藏、回的五族融合与以君主为国族象征符号的立宪政治结合在一起。他们对国族与国家的想象是如此不同:前者的共和国家以纯粹的汉民族为单一的种族基础,后者的君主体制以五族融合后的大中华民族为新的国族。20世纪初发生在《新民丛报》和《民报》之间的世纪性大论战,便是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建国与建族方案的大较量。理论上的针锋相对并不意味着历史实践中没有折中的空间,1911年辛亥革命最终的结局,乃是一种历史性大妥协,合革命派的建国方案与立宪派的建族方案为一炉。革命派赢得了共和的政体,却接受了五族融合的大中华主义国族方案,立宪派放弃了君宪的要求,将“五族君宪”改易为“五族共和”。直至今天,我们依然在享受辛亥革命这一大妥协的历史遗产。

中国的国族认同所面临的,是内部和外部的双重使命,除了打造一种建立在各民族与族群文化平等上的国族意识,同时还需要建立一个开放的、具有世界主义普世背景的民族主体性。一个对内平等、对外开放的中华民族,才是一个真正能够获得国内各民族和族群、国际各国家承认的伟大国族,而这个国族之伟大不是建立在种族意识和实力征服的基础上,而是如同古代中国那样,有着同样伟大的文明。文明正是中华民族的灵魂,而一个自由、民主、法治的国家,则是她的肉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