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国家建构中的地方认同(第6/9页)

“土豪”是帝国体制遗留下来的旧士绅阶级,他们是晚清新政的产物,1916年之后法统破裂、南北对立、中央政权式微,“土豪”们往上发展无望,乃沉淀于各省,延续晚清新政的传统,致力于地方温和的保守主义改革,通过联省自治,实现国家的重建。“游士”是民国之后诞生的新知识分子,他们是新文化运动之子,满脑子新思想、新观念,对旧制度不屑一顾,对未来充满了期待,希望通过激进的思想与政治革命,毕其功于一役,建立一个强大的新国家。“土豪”与“游士”是旧制度已破、新制度未立的过渡时代的特殊现象,他们被旧体制抛离,但尚未被新体制完全吸纳。“土豪”沉淀在地方,为的是保一方之平安与繁荣,“游士”游走四方,寻觅新的政治领袖,志在重建独立、民主的统一国家。

若不是从思想形态,而是从社会形态而言,早在晚清,就有“游士”前辈的身影。最早出现的“游士”,乃是体制内洋务派官僚周围的王韬、郑观应等早期改良派,他们因各种原因没有机会走科举入仕的传统正途,于是在体制外部办报纸、当买办,以民间的身份发出声音,推动变革。第二代“游士”是体制边缘的底层士大夫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以布衣书生的身份“公车上书”,以一代舆论掀动戊戌变法。1905年科举的废除,将大批读书人抛到社会,成为无所依傍的新一代“游士”,其中一些激进的爱国青年云集东京,成为向体制造反的革命党人。民初“壬子癸丑学制”改革之后,大批拥有新知识的现代知识分子源源不断地从新学校里面生产出来,除了一部分被职业各界吸纳之外,相当一批学生毕业即失业,成为缺乏稳定职业的无根“游士”。他们思想激进,关心国家命运与前途,对社会与体制不满,在五四运动的感召之下,为国民党和共产党的理想所吸引,投身革命运动。到1925年国民大革命兴起之后,最后打败“土豪”阶级的,正是这批“游士”青年知识分子。

然而,“游士”们早则在1919年的五四运动,晚则到1925年的国民大革命,才登上历史舞台,袁世凯死后军阀混战的北洋10年,是一个“土豪”当道的天下。所谓“土豪”,就是中央权力式微之后所形成的地方豪强。“土豪”阶级是晚清新政的产物,出身于新政事业所开创的各种军事学堂、专业学校,有着学堂一代人独有的特色:不中不西、又土又洋,有现代的富强意识,但缺乏全面的新知识。与上一代有功名的士大夫如曾国藩、李鸿章、张之洞相比,他们的儒家义理业已淡出,德性荡然无存。清末民初的乱世之际,整个社会氛围重才甚于重德,“土豪”一代精英就是以自己纵横捭阖、灵活多变的实用主义混迹于世,获得权力。他们在一场地方对中央的革命中浮出,根基都在地方,已然不复为国家精英,转而沉淀于地方,成为各省的“土豪”。

北洋时期割据地方的“军绅政权”,并非统一的政权,而是无数个大大小小的土围子,类似于五代十国的藩镇。北洋时期的南北军阀皆有鲜明的地方性,轮番执掌中央大权的北洋军阀,在强人袁世凯死后,按照地域籍贯和关系网络,分为皖系、直系和奉系三个地方派系。而南方的粤系、桂系、滇系、湘系以及眼花缭乱的四川军阀,都是在辛亥革命之后起兵家乡,割据一方。作为地方精英,军阀们的出身五花八门,有的原来是士绅阶级中的成员,比如吴佩孚就是一个穷秀才;有的只是一介武夫,甚至是土匪出身,比如“狗肉将军”张宗昌、“东北胡子”张作霖;更多的是晚期新政时期的军校、学堂毕业,属于清末民初过渡期时代的人物。北洋三系因为其实力所在,势力跨越地域,都想入住京城,掌控中央,而其余的地方军阀自知无法成为国家中心,唯有偏安一隅。科举时代的精英皆自上而下,由朝廷选拔任命,从中枢派往地方,但北洋时期的精英大都出身于地方,凭借自己的能力与实力,由县而省,自下而上地扩张地盘。因此,他们的各项资源,无论是财源、兵源,还是关系网络,都是上轻下重,具有十足的草根性。北宋之后军人的地位一直被文人压抑,近千年之后终于翻上身来,诚如陈志让所说:“军人不再是绅士阶级的附庸,不再是驯服的政治斗争的工具,而变成了政治斗争的主角。”[43]

然而,这种五代十国式的藩镇割据,是民初文化失范与制度失范的产物,一无文化的合法性,二无定型的制度支撑,凭借的仅仅是手下的一支军队。要养兵,就要有稳固的地盘,取得地方士绅的合作和支持。冯玉祥当年兵强马壮,因为缺乏地盘,成为没有“地方”的军阀,最后难免一败。山西的阎锡山、广西的李宗仁,因为有坚强的家乡父老支撑,竟然能够撑过抗战,与中央政权共存亡。军阀的背后,一定要有士绅,他们相互依赖和保护,形成了地方性的“土豪”。魏晋时代的世家大族在地方扎根,有文化,有号召力,又有土地和人民。但民国时期的“土豪”们却没有了魏晋豪族那样的底气。盘踞于各省的士绅阶级属于晚清的遗老遗少,他们的知识半新不旧,作为晚清新政的产物,视野基本没有超出张之洞的“中体西用”,在文化上已经失去了号召力和影响力,更重要的,是他们脚下的那个宗法家族制度,到了五四之后已经在加速瓦解,社会与文化之根摇摇欲坠,乡村和城镇都已经留不住年轻人,优秀的地方精英纷纷奔向省城和沿海大都市,留在乡村的,多是劣绅。因为要养兵,各种苛捐杂税都要通过地方士绅摊派到百姓,他们保护不了乡梓,反而成为了乡梓的欺压者,如杜赞奇所发现的那样,从“保护型经纪人”堕落为“赢利型经纪人”。[44]传统的士绅阶级从地方共同体中生长出来,作为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中介,一方面代表朝廷维持地方秩序,另一方面代表地方向县官争利益。但民初的旧士绅阶级,虽然来自地方共同体,却日益游离乡村,高高在上,在军绅政权之中成为军阀的权力延伸,再加上儒家文化崩溃之后道德的凝聚力日益衰落,无法进化为适合新时代的新乡绅,反而日趋劣质化,成为日后北伐战争中的革命对象。

在1920年代初,“土豪”阶级有过一次短暂的回光返照,那就是南方的联省自治运动。北洋三系为控制中央政权战争不断,法统只是军阀们争夺的工具,中央立宪无望,一部分掌握全国舆论的国家精英转而寄希望于地方,其中有传统士大夫熊希龄、章太炎等,也有许多新知识分子如胡适、王宠惠、高一涵、李剑农等,他们希望先由一省立宪,实现地方自治,然后自下而上,谋求全国的统一。这与地方军阀和南方士绅们力图保一方平安的保守主义地方变革不谋而合,而省宪也刚好可以为地方军阀提供本来就匮乏的统治合法性。湖南处于南北战争的中间通道,沦为南北争夺的主战场,地方苦不堪言,故首举“联省自治”大旗,以为在南北之争中保持中立,谋求自保。在省长赵恒锡主持下,湖南先后通过了省宪,随后依循省宪,不分男女全民投票,选举产生了省议会和省长。湖南的成功示范影响了南方诸省,江浙、两广、云贵、湖北、四川、江西、安徽纷纷跟进,形成了一个颇有声势的联省自治高潮。这一运动可视为地方的保守主义革命,其上承晚清的立宪运动,横向模仿美国的联邦共和,自下而上、由省而中央立宪行宪,若能成功,不啻为一场意义不亚于辛亥革命的、和平的宪政革命,可让中国从中央集权的法国式道路重新回到联邦共和的美国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