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国家建构中的地方认同(第4/9页)

各省督抚原为朝廷命官,之所以能够与中央抗衡,除了有资源与军队之外,乃是得到了地方士绅的支持。督抚与士绅的关系,颇为微妙,在地方事务上,二者既有共享利益,也有权力之间的冲突,但面对朝廷的集权,士绅与督抚却是利益一致,在同一条战壕之中。[27]杜亚泉说:“前清督抚,常利用其中间地位,以施其狡狯之伎俩,当民气强盛时,豫揣中央之意旨必将屈从与舆论,则竭力鼓吹发扬民气,借人民之后援以抵抗中央。……清廷之失坠,其近因以此为著。”[28]地方士绅们虽然由血缘、乡缘等各种关系网络联为一体,但自从中世的世家大族和宋明的文人书院衰落之后,士绅阶层并无正式的组织系统,戊戌变法前后各种学会的兴起,使得士绅们开始有了自己的民间组织,这些组织虽为朝廷所忌讳,却多为地方督抚所公开或暗中支持,比如张謇为领袖的江苏省教育会,就是在江苏巡抚支持下的地方士绅组织,不仅掌控了江苏全省的教育文化事业,而且在晚清地方与全国的政治事件中扮演了核心作用。1909年各省谘议局和1910年资政院的成立,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政治机遇,自此士大夫阶层在体制内部获得了一个得到朝廷正式承认的政治参与空间。这一空间虽然还不是议会,只是民意咨询机构,却具有完备的组织系统和动员网络,随后的三次国会请愿运动就是以谘议局为龙头发动的。到了辛亥革命之前两年,乡村士绅搞地方自治,城市士绅发动立宪运动,地方上层士绅参与谘议局,国家级士绅进入资政院,[29]由此构成了一个从乡村到城市、从地方到中央、自下而上的全国性士绅网络。张謇又在上海筹建了各省谘议局联合会,这个与朝廷分庭抗礼的地方联合体的出现,使得上海成为北京之外的第二政治中心。

晚清以绅士为主体的国会请愿运动,背后有地方督抚的暗中支持,虽然打着立宪的旗号,其实是一次地方向中央进一步要权的运动。1909年之后,全国出现了“参与大爆炸”的局面,各个层面的地方势力蜂拥而起,要求介入地方与中央的政治事务。类似的情形,在明治维新时期的日本也出现过,在1880年代,以地方势力为背景的各政党风起云涌,要求参政。在伊藤博文、山县有朋等元老的主持下,经过充分的互动,于1889年正式制定了各方都能接受的明治宪法,成为德国式的君主立宪国。明治时期的日本之所以能够成功化解地方的参与压力,乃是有一批德高望重的元老,他们超越于各种地方利益和党派势力之上,以国家体制之外的枢密院为基础,设计和安排国家的重要事务,以立宪为中心,将各种地方与党派的参与力量收编到国会这一制度化的框架之内。而在辛亥革命前的中国,当面临地方士绅的“参与大爆炸”时,却没有伊藤博文那样能够在地方与朝廷之间斡旋、把握历史大方向的权威人物,李鸿章、张之洞、刘坤一死了,张謇站在了地方士绅一边,袁世凯因为被革职对清廷记恨在心。在朝廷与士绅、中央与地方严重对立之际,没有深孚众望、超越中立的重心人物,而作为全国民意咨询机构的资政院,也严重地卷入到地方与中央的冲突之中。最终因为缺乏缓冲和调和的中间势力,由清廷收回地方铁路而引发的保路运动,成为最后一根稻草,压垮了清廷这头愚蠢的骆驼。

三、辛亥之后,中央完败于地方

辛亥革命结束了两千年的君主帝国,建立了中华民国。为什么革命之后迟迟无法实现国家的整合,而陷入了“五代十国”的乱局?这与革命本身的性质密切相关,周锡瑞在其名著《改良与革命:辛亥革命在两湖》一书中指出:“辛亥革命有两张面孔:一张是进步的,民主共和主义的面孔;在某种程度上,掩盖着另一张‘封建主义’的面孔。两者都把中央集权独裁专制,当作攻击的目标。”[30]辛亥革命是一场民主革命,同时,也是一场封建的革命,是地方对中央的革命。

辛亥革命是由革命党人与地方士绅共同完成的,从湘军崛起到辛亥前夜,士大夫精英抓住几个大的历史机遇,以省为单位形成了尾大不掉的政治力量。他们之中除了上层是一批国家精英之外,更多的是中下层的地方士绅。革命党人其实也是如此。1905年成立的同盟会,内部的三大派系有着鲜明的地域特色:兴中会的背景是广东人以及海外华侨,华兴会的活动区域在两湖地区,而光复会的核心成员多为江浙人士。他们各有各的地域网络,各自借助当地的血缘、地缘关系,动员当地的宗族、会党筹备发动革命。正如深町英夫在《近代中国广东的政党·社会·国家》一书中所分析的,从晚清到民初,植根于各个地域的革命党人所建立的只是镶嵌到地方的血缘、地缘网络的“水平”动员系统,在其内部并没有一个高度集权的、自上而下的“垂直”控制系统,[31]因此从同盟会成立的那一刻起,就内斗不断,个中原因除了革命策略、学术背景的分歧之外,大半与人脉关系的冲突有关,而传统中国的人脉关系中地域因素最为重要。在同盟会成立之时,孙中山已经表达了对中国发生内讧的忧虑:“中国现在不必忧各国之瓜分,但忧自己之内讧。此一省欲起事,彼一省亦欲起事,不相联结,各自号召,终必成秦末二十余国之争,元末朱、陈、张、明之乱。此时各国乘而干涉,则中国必亡无疑矣。”[32]孙中山的担忧果然不幸而言中。

辛亥革命是一场地方对中央的革命,晚清的地方主义以省为中心,无论是中央权力,还是地方权力,都从中央与乡县集中到省城。沟口雄三认为,从宋明的乡里空间,到清末的一县自治,再到辛亥革命的各省独立,由乡而县至省,逐级放大,遂使辛亥革命采取了典型的封建形态,它具有如下特点:“(1)这是一场导致持续二千年之久的王朝体制崩溃的革命;(2)其形态采取了各省独立的形态;(3)其结果是旧体制的解体,革命后国内纷呈四分五裂之状;(4)实现革命的主要势力,并非传统型的叛军或异族军队,而是蓄积于民间的‘各省之力’。”[33]当革命发生的时候,不仅清王朝土崩瓦解,而且帝国内部也分崩离析。从罗马帝国、奥斯曼帝国、神圣罗马帝国,到奥匈帝国、苏联帝国,几乎所有帝国的瓦解,都伴随着帝国内部的四分五裂、各地的独立和再封建化。推翻中华帝国的辛亥革命,采取的是典型的封建形态,即各省独立。这种独立类似于美国的独立战争。美国革命中的13个殖民地不再承认英国的宗主国统治,而辛亥革命中的各省纷纷宣布独立,也是不再奉清朝政府为正朔。辛亥既是一场共和对专制的革命,也是地方对中央的革命、封建对皇权的革命。这一各省独立的革命形式,在民国初年后来又上演过多次,二次革命中的江西独立,反对袁世凯称帝的西南各省独立,都意味着在辛亥之后,中央政府是否合法有道,其判断的标准已经转移到地方,视各省是否承认中央的最高主权权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