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五四:世界主义情怀的爱国运动

伴随着中国在经济上的崛起,爱国主义在神州大地业已成为强大而广泛的意识形态。1919年的五四运动,[1]长期以来也被教科书和主流媒体定格为一场爱国主义的集体记忆,被周期性地顶礼膜拜。固然,五四运动有其爱国主义的面相,但它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爱国主义?它与五四时期新文化运动所掀起的世界主义、再造社会以及个人的崛起又是什么样的关系?即便在对五四的研究似乎已汗牛充栋的今天,这些问题仍然有重新反思的空间。

在这里,不妨重提五四运动总指挥傅斯年对五四运动的阐释。在运动发生过后的半年左右,傅斯年撰文指出:“若说这五四运动单是爱国运动,我便不赞一词了:我对这五四运动所以重视的,为它的出发点是直接行动,是唤起公众责任心的运动。我是绝不主张国家主义的人,然而人类生活的发挥,全以责任心为基石。”[2]从中可以看到,傅斯年对五四的理解,不是简单地将其视为抗拒强权的爱国运动,而是在世界主义精神感召之下,一场轰轰烈烈的捍卫公理、捍卫全球价值的普世性运动。

张灏先生一再强调,五四运动具有复杂的两歧性取向,既有民族主义的关怀,又有世界主义的精神,二者之间呈现出复杂的吊诡关系。[3]五四的民族主义与世界主义、爱国运动与社会运动如何历史地互相纠缠、彼此镶嵌?我们不妨回到中国近代的思想脉络与历史语境之中详加考察。

一、晚清的“世界的国家”

在中国思想传统之中,只有王朝与天下,并没有现代的民族国家观念。19世纪中叶以后,当中国被迫卷入弱肉强食的世界竞争体系时,遂萌发民族国家意识。近代的国家,有对内与对外两个面相。对内相对于个人(国民),对外相对于世界。在近代中国思想史上,国家与个人、国家与世界的观念是同时诞生的。

晚清所出现的国家观念,主要是国家有机体论。近代的国家理论,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古典自由主义的国家工具论,另一种是德国的国家有机体论。国家工具论是一种机械主义的国家观,它认为社会中最重要的是原子式的个人,这些个人拥有不可剥夺的自然权利,而国家仅仅是维持公共秩序、捍卫个人基本权利的工具;有机论的国家观则认为国家就像一个有机体,由国民组成,但整体大于部分之和,虽然个人有其内在价值,但国家作为国民有机体之整体,也有其自身的目的。

在晚清,国家工具论的影响比较有限,而国家有机体论的影响要大得多。以斯宾塞为代表的英美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和以卢梭、伯伦知理为典范的欧陆方法论的集体主义,虽然各自侧重不同,一在个人,一在集体,但在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上,皆将国家视为一种个体与整体紧密联系的有机体,国民与国家为不可分割的一整体。相较于西方的直接影响,晚清的国家观受到日本近代思想的影响更甚。松本三之介在分析日本明治精神时指出,明治时代的日本,表现出强烈的“强调个人与国家一体化”的国家精神,“这种把国家的问题当作自己的事情,即自己与国家的一体化倾向,以及对于围绕着国家问题所表现出来的热情和关心,形成了明治人共同的、一般的精神态度”。[4]虽然有以国家为中心的“自上而下的国家主义”和以国民为中心的“自下而上的国家主义”之区别,但二者都将国民与国家视为不可分割的、高度一体化的整体。晚清的国家观念,深受日本明治维新精神的影响,无论是以梁启超为代表的改良派,还是以《国民报》《民报》为代表的革命派,都将国家视为一个有生命的生物体,有其独立的意志和精神,晚清的国家与国民乃一枚角币之两面,互为表里。

晚清的国家观念,按照梁启超、杨度的说法,也是一种“世界的国家”。[5]近代中国人所理解的世界,不再是那个以天命、天道、天理为中心的儒家德性秩序的天下,而是一个中国人比较陌生的以力为中心的、生存竞争的物理世界。达尔文的进化论提供了这个残酷新世界的整体图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梁启超在1901年写道:今日之世界,乃新世界也。新世界有新的法则,曰灭国新法:

灭国者,天演之公例也。凡人之在世间,必争自存。争自存则有优劣,有优劣则有胜败,劣而败者,其权利必为优而胜者所吞并,是即灭国之理也。[6]

近代中国的民族国家观念就在这种分外冷酷的世界氛围中产生。传统的天下,充满了仁义礼智的大同理想,是王朝正当性的价值尺度;而支配现代世界的最高法则,则是去价值、去理想的生存竞争,它被理解为现代世界的普遍公理。中国要图强,首先要摆脱天下大同的传统乌托邦,成为“世界的国家”,即适应这一以力为中心的世界秩序的现代民族国家。在弱肉强食的危亡局势之下,晚清社会掀起了国家主义、爱国主义和军国民教育的狂潮。“爱国二字,十年以来,朝野上下,共相习以为口头禅,事无公私,皆曰为国家起见,人无贤不肖皆曰以国家为前提,实则当国家利害与私人利害稍不相容之时,则国更有何有者。”[7]从1895年到民国初年,那的确是一个国家主义的狂飙年代。

二、民初的“世界主义的国家”

到了民国初年,思想界的风气发生了一些变化。数十年的国家主义狂潮,虽然打造出一个中华民国,却不是知识分子心目中的理想国度。个人为国家的牺牲,换来的是袁世凯为称帝而与日本秘密签订“二十一条”。最早对爱国心提出质疑的,是后来的新文化运动领袖陈独秀。1914年底,他在章士钊主编的《甲寅》杂志发表了一篇《爱国心与自觉心》。他首先区别了中西爱国的不同,中国人将国家视为社稷,爱国与忠君同义。欧美人视国家为保障人民权利、共谋幸福之团体。“爱国者何?爱其为保障吾人权利谋益吾人幸福之团体也。自觉者何?觉其国家之目的与情势也。”像德国、奥地利、日本之国民,盲目爱国,为帝国主义助力,“人民不知国家之目的而爱之,而为野心之君若相所利用,其害有如此者”。陈独秀最后指出:

国家者,保障人民之权利,谋益人民之幸福也。不此之务,其国也存之无所荣,亡之无所惜。……盖保民之国家,爱之宜也,残民之国家,爱之也何居。[8]

这篇文章,如章士钊所评价,“特独秀为汝南晨鸡,先登坛唤耳”。[9]但其先是招致舆论哗然,读者来信痛斥陈独秀是“不知爱国”的狂徒。不久袁世凯卖国消息传出,盲目爱国之弊为其不幸而言中,舆论遂发生转变。清末民初鼓吹国家主义最力、影响最广的梁启超,在中日“二十一条”密约消息传出之后,也开始自我忏悔,写了一篇《痛定罪言》,检讨国民盲目爱国、与当局共患难之惨痛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