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五四:世界主义情怀的爱国运动(第4/7页)

这就是五四时期的爱国主义,一种坚守个人主义本位、寻求人类文明进步的爱国主义。个人与人类是最真实的,国家作为中介物,作为列国竞争时期必要的手段和工具,只有在促进个性发展、推动人类文明的目标下才有其自身的意义。曾经是国家主义狂热鼓吹者的梁启超,如今相信“国家非人类最高团体,故无论何国人,皆当自觉为全人类一分子而负责任。故偏狭偏颇的旧爱国主义,不敢苟同”。[35]傅斯年更明确地说:“我们在这个世界上,并不仅仅是一国的人,还是世界的市民。在现代的时代论来,世界的团结,还要以民族为单位。所以我们对于公众的责任是两面的,一面是一国的市民,一面是世界的市民。”[36]创办少年中国学会的王光祈在阐述学会宗旨时特别提到:“中国二字应解释为地域名称(place)……不是指国家(nation)而言。我是一位梦想大同世界的人,我将中国这个地方看作世界的一部分,要想造成世界大同的地位,没有国界的存在。我们为人类谋幸福的活动,原不必限于中国境内。”[37]

下面我们将看到,正是五四运动前夕对“欧战”的反思所产生的“世界主义的国家”观念,使得一场抗议西方强权的爱国运动,超越了狭隘的民族国家立场,具有了普世性的正义价值和理想目标。

三、五四时期国家认同背后的世界主义理想

在五四时期,世界主义压倒国家主义,被认为是“新世纪”中的“新潮流”。这并非梁启超、陈独秀、傅斯年等个别人的理念,而是五四时期普遍的思想现象。

1919年五四运动前夕,北京大学一批具有爱国主义情怀的学生创办《国民杂志》,蔡元培校长大表支持,不仅予以经费援助,并且亲自为之作序。他肯定学生的爱国热忱,但又提醒说,比较起国家,有更高的世界主义标准:

所谓国民者,亦同时为全世界人类之一分子,苟倡绝对的国家主义,而置人道主义于不顾,则虽以德意之强而终不免于失败,况其他乎?愿《国民杂志》勿提倡利己的国家主义。[38]

蔡元培的忠告影响了一代年轻人,五四时期的北京大学学生胸怀宽广,将人类的利益视为比国家利益更高的价值。1920年初创刊的《北京大学学生周刊》在发刊词上明确宣布:“中国是世界的单位,……所以应该明白宣布‘凡有利于一国而不利于世界者不为’。”[39]

《浙江新潮》杂志在发刊词中说:本刊反对国家主义和地方主义,浙江“为全世界全人类的一部分,我们因为环境的关系,不得[不]谋一部分人类的发展,以助全人类的发展”。[40]五四时期的青年人就是这样不以一国一域为沟壑,他们以世界主义的胸怀,以全人类的视野,作为自己的理想目标,投身救国运动和社会文化的改造。

当个人与世界的中介物——国家淡化之后,五四的个人主义与世界主义便发生了直接的沟通。以提倡“人的文学”而出名的周作人说:“这文学是人类的,也是个人的,却不是种族的、国家的、乡土的及家族的。”[41]他像傅斯年一样,将人类与个人之间所有的中介物,从民族、国家到乡土、家族,通通视为虚幻的偶像,唯一真实的只有个人与人类。个人是人类的一分子,而人类又是由各种具有个性的自我组成的。人类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形成了五四时期所特有的“大我”与“小我”:个人无法独善其身,自证其人生意义,个人(“小我”)只有在人类(“大我”)之中才能得以完善,实现自我之价值。“大我”与“小我”的观念虽然是渊源自中国的古代思想传统,但传统的“大我”是超越的、德性的宇宙(天命、天道或天理),到五四时期彻底转化为世俗的人类和历史:个人的“小我”只有融入人类进化的历史“大我”之中,才能实现永恒,获得其存在的意义。胡适在阐释自己的人生观时说:

我这个“小我”不是独立存在的,是和无量小我有直接或间接的交互关系的;是和社会的全体和世界的全体都有互为影响的关系的;是和社会世界的过去和未来都有因果关系的。……这种种过去的“小我”,和种种现在的“小我”,和种种将来无穷的“小我”,一代接一代,一点加一滴;一线相传,连绵不断;一水奔流,滔滔不绝——这便是一个“大我”。“小我”是会消灭的,“大我”是永远不灭的。“小我”是有死的,“大我”是永远不死,永远不朽的。……故一切“小我”的事业,人格,一举一动,一言一笑,一个念头,一场功劳,一桩罪过,也都永远不朽。这便是社会的不朽,“大我”的不朽。[42]

作为“大我”的人类世界,虽然以个人(“小我”)为基础,鼓励个性的自由发展,但世界要比个人在价值上高一个层次,而且规约了个性的发展。周作人在五四时期鼓吹“新村主义”,提倡年轻人自由组合,遵循自己的理想形成共产主义式的社群。按照他的设想,“新村的理想的人的生活,是一个大同小异的世界”,“一方面是人类的,一方面也注重是个人的”。每个人,不管其来自什么地方和家族,都在新村里面自由发展其个性,“不过这小异的个性,不要与大同的人性违反就好了”。[43]五四时期的个人主义,不是“什么都行”的后现代主义,个性的背后有对人性的普遍理解,有天下大同的全球价值,即所谓“大同小异”的理想世界:“小我”不妨自由发展,却共享同一个世界、同一份价值和同一个“大我”。

那么,五四时期的世界主义究竟意味着什么?“欧战”结束之后,中国知识界、舆论界一片欢欣鼓舞,最流行的一句话便是“公理战胜了强权”。“欧战”被中国知识分子普遍认为是公理的胜利。五四时期的世界主义不是一个空洞的口号,在其背后有公认的全球价值,那就是公理。晚清以来的民族主义存在着公理主义与强权主义两条不同的脉络,根据王中江的研究,公理主义的民族主义以严复为代表,相信物竞天择的进化过程不仅是富强(力)的竞争,而且也是文明(智与德)的进步;而强权主义的民族主义以梁启超为代表,认为自由与权利皆来自于力,来自于强权,强权即公理。[44]梁启超在1901年直白而言:

自有天演以来,即有竞争,有竞争则有优劣,有优劣则有胜败,于是强权之义,虽非公理而不得不成为公理。民族主义发达之既极,其所以求增进本族之幸福者,无有厌足,内力既充,而不得不思伸之于外。故曰:两平等者相遇,无所谓权力,道理即权力也;两不平等者相遇,无所谓道理,权力即道理也。[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