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新天下主义与中国的内外秩序(第4/7页)

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之间生存方式与宗教信仰不可调和的差异性,在清代帝国的统治经验之中,通过双重体制的方式解决了。在今天的中国,无论是作为农耕民族的汉民族,还是游牧民族的边疆少数民族,都遭遇到一种更强势、更世俗化的工业文明,它由欧洲的海洋民族通过经济和军事的双重征服带入中国,从根本上改变了以汉人为核心的农耕民族,使得今日之汉人像19世纪的欧洲人一样,激发起对物质财富无穷的欲望、对世俗幸福的终极性追求和强烈的竞争动力,并且随着对西部和北部游牧区的大开发,将这一极具颠覆性的世俗主义带入草原和高原,就像当年的帝国列强带入中国一样。然而,游牧民族和高原民族与农业民族不一样,对何谓幸福的理解与世俗化的汉人完全不一样。对于一个有着深刻宗教信仰的民族来说,真正的幸福,不在于物质欲望的满足和世俗生活的享乐,而是得到神灵的护佑和灵魂的超越。

另一方面,近代的民族国家与传统的中华帝国不同,它要打造一个统一的国族:中华民族。人口占90%以上的汉族是支配性的主流民族,因而常常会自觉或不自觉地以汉民族的历史与文化传统想象中华民族,而且以国家或国族的名义去同化融合其他民族。然而,近代意义上的nation,不是一般意义上有着自然风俗习惯和宗教传统的民族,比如汉族、满族、藏族、维吾尔族、蒙古族、苗族、傣族等等,而是与国家紧密相关的、与国家合二为一的民族。这种意义上的民族,一方面具有自然的历史文化传统;另一方面又具有强烈的人为建构因素,与近代的国家同时出现和打造。这就是近代的国族与历史上的民族不同的地方。

中华民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民族,它像美利坚民族一样,是与近代国家一起出现和打造的国族(state nation)。虽然中华民族以华夏——汉民族为主体,但华夏——汉民族不等同于中华民族。古代中国有华夏——汉民族,却没有国族意义上的中华民族。清朝建立了一个与现代中国版图基本吻合的多民族国家,但清朝并没有试图打造一个具有同一性的中华民族。“中华民族”这一概念的出现还是晚清之后,由杨度和梁启超最早提出的,而1911年建立的中华民国,乃是一个“五族共和”的民族国家。这意味着中华民族不是仅仅指汉民族一族,也不能用华夏——汉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去阐释和想象作为国族的中华民族的过去与未来。古代中国是一个复线的中国。既有以中原为中心的汉族文明的中国,也有草原、森林和高原等少数民族的中国,它们共同构成了古代中国的历史。一部上下五千年中国的历史,就是一部中原与边疆、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互动的历史。其中有以夏变夷,也有以夷变夏,最后夷夏合流,到了晚清之后转型为近代的民族国家,并开始凝聚为中华民族的国族整体。

一个多民族的国族打造,要比建构一个现代国家困难得多,其不在于主流民族的态度,而是取决于少数族群对这一国族的认同程度。姚大力教授指出:“从表面上看,族裔民族主义与国家民族主义两者的极端主张似乎是正相反对的,然而事实上,它们很可能就是一回事。历史反复提醒我们,掩盖在国家民族主义外衣之下的,经常就是一国之内主体人群的族裔民族主义。”[5]从晚清打造国族至今,汉族与中华民族常常被画上等号,黄帝被想象为中华民族的共同祖先,国族民族主义的背后遮蔽着一张族裔民族主义的真实面孔。这种以单一族群为基础的国族建构是脆弱的,一旦国家发生政治危机,其他被压抑的少数族群就会发生反弹,制造分离的麻烦。

费孝通先生对中华民族有一个经典的观点,称之为“多元一体”。所谓“一体”,便是作为国族的中华民族的同一性;所谓“多元”,乃是意味着各少数民族和族群有相互承认的文化自主性和政治自治权。清帝国虽然没有试图打造一个统一的国族,但其在维持“多元一体”方面却有成功之处:以宗教和治理的双重体制方式实现“多元”,以多民族共同的王朝认同方式实现“一体”。这个“一体”,不是对国族的认同,而是普世性的王朝认同。无论是汉人士大夫、蒙古大公,还是西藏活佛、西南土司,都认同一个君主。而作为国家的唯一象征符号,清帝在不同的民族那里的称呼是不一样的,在汉人这里是皇帝,在蒙古大公那里,是草原盟主大可汗,而在藏人那里,则是文殊活菩萨。清朝帝国的国家认同,核心是以王权为象征的政治认同,王权的背后,不仅有暴力,也有文化,但这个文化却是多义的,一个王权,各自表述。

清帝国通过王朝认同建立中国之“一体”的方式已不适应民族国家之时代,今日中国需要一个具有同一性的国族认同。多元性与同一性之间所存在的内在紧张,是当代世界多民族国家所面临的普遍困境。民族问题具有其自身的复杂性,无法通过民主制度简单解决。在有些自由主义者看来,所谓民族问题是一个虚假的问题,他们以为只要真正实现普遍的地方自治,施行联邦制,民族问题便会迎刃而解,化为无形。然而,古今中外的历史不止一次地表明,对于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国家来说,一旦进入民主化进程,随着中央权力的式微,边疆民族会释放出要求独立的强烈欲望,统一的国家将会面临解体的危险。奥斯曼帝国、苏联都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崩溃的。

如何在推进民主化的同时,一方面防止民族分离主义所导致的国家解体,另一方面又切实落实少数民族的文化与政治的自治权?显然,过于强调经济政治文化同一性的民族国家一体化治理模式很难解开这个死结,而传统帝国多元宗教与治理体制的成功经验,反而会给我们以历史的智慧与启示。在今日之中国,一方面已通过“宪法爱国主义”在法律上给不同民族和区域的个人以国民的平等身份和同等的尊重,强化各民族和族群的个人在公民身份上的国族认同,同时将传统帝国以君主为象征符号的王朝认同,转变为现代民族国家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认同;另一方面则要借鉴传统帝国的多元宗教与治理体制,让儒家成为汉民族的文化认同符号,同时保护各少数民族宗教、语言和文化的独特性,承认他们作为少数族群的集体权利,并予以制度性的保障。如此才能造就新天下主义的内部秩序,实现中华民族既“一体”又“多元”的国族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