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贰 第九章 从《聪明的一休》说起(第3/4页)

但不管怎么说,义满的行为至少让中国人感到了诚意。

这是自遣唐使被废除以来,日本对中国最亲热的一次。当时日本方面满朝文武都觉得足利义满挺不是东西的,更有比较激进点的,在背后直接就说他是个“日奸”。

对此,足利义满全然不在乎,继续着自己跟大明的套近乎事业,这让很多人在唾骂之余也心生疑虑——为什么?

难道真的是害怕大明威武之师而做出的讨好之举?还是对中华文化情有独钟爱屋及乌?

都不是。

正确的答案是:因为钱。

虽说明朝方面规定了寸板不许下海,但在实际操作中倒也不是铁板一块。出于恩泽四方的考虑,大明皇帝还是允许周围小国以朝贡的形式来中国做点小生意的,这叫做“朝贡贸易”。

明朝的朝贡体系最巅峰的时候,周围给自己纳贡的国家一度超过六十个。但这六十几个国家并非全都愿意诚心诚意地服从朱氏皇朝,大多数只是冲着“厚往薄来”这四个字去的。

自古以来天朝上国搞朝贡的核心目的就是为了施展大国威风,这个我们讲过很多次了,明朝也不例外,往往周围国家只是送来点不值钱的贡品,但我们却会还以丰厚的回馈,久而久之大家伙都觉得这有利可图,于是纷纷来称臣给贡品朝贡了——反正舌头打个滚也不吃亏,真金白银到手了那才叫实在。

在海禁时代,诸小国往往会借着来中国上贡的机会,带上一些自家的土特产在街头贩卖,然后再把明朝给的还礼带回家再出售,等于是两边牟利。对此,大明朝也是睁眼闭眼随他去,到后来甚至还会直接抽个税什么的。

当然,不是每个国家都有资格来中国朝贡的,除了该国必须是大明所认可的友好邻邦之外,前来朝贡的使节团,也必须拥有大明王朝所发放的勘合。

勘合,就是允许外国人进入大明地界的许可证,说得通俗些就是营业执照,故而朝贡贸易有时候也叫做“勘合贸易”。

足利义满看重的就是这个,一手掌控一个国家的人,不缺钱是不可能的,所以他才会整天在建文帝跟前讨好,为的就是能拿一张营业执照。

应永四年(公元1404年),在接见询问朝贡事宜的日本使者时,已经取建文帝而代之的明成祖朱棣表示,大明决定恢复和日本的正常外交,并且同意日本前来搞朝贡贸易。

同时,还发放了勘合——而且只发给了足利义满一人。

也就是说,此时日本的对华贸易之权,都在足利义满一人的手里。

或许有人会觉得这话的口气听起来有些小题大做,赚钱的法子多了去了,又何必吊死在跟中国搞贸易的这一棵树上。

平心而论,赚钱的方法的确有很多,但论油水,却真没有哪样能跟和中国做生意相比。

举两个例子:明朝一代,从中国购入五百文的丝绸,回到日本至少能卖出一万文(合十贯),获利二十倍;而在日本价值一万文的铜,一踏上中国的地界,转眼就至少能涨到四万(合四十贯)。

换言之,假如一个商人自中国出发,带着五百文的丝绸上日本转上一圈,那就能获得三万五千文的毛利,翻了七十倍。

什么叫暴利?这就叫暴利。

不过尽管两国贸易利润巨大,可这并不代表只要拿着勘合挥一挥,天上就能掉金子了。生意是要靠脚踏实地,风里来雨里去地给做出来的,可毕竟足利义满是将军,不能提着篮子挑着扁担地亲自去当倒爷,所以他得需要代理人,而这代理人,就是桔梗店老板。

其实一休里的桔梗店老板,历史上虽说是没有具体的人物,但原型却在,而且还不是一个,是一帮。他们就是掌控着足利幕府时代日本经济世界的豪商们。

当时日本和大明之间的贸易,在实际操作过程上都是承包给各豪商的。也就是说由商人从幕府那里得到勘合,然后负责准备船、船员和货物,进行航海和对明贸易,所得利润上交一部分给幕府。

虽然幕府得到的只是一部分利润,但已经是非常庞大的数字了。而那些豪商们要雇佣、统领大量的船员,并进行危险的航海,其动员力可以说是已经胜过一般大名了,再加上这些做生意的确实对国家而言至关重要,因此他们说话的分量极重,参政议政的程度也颇高——这也就是为什么动画片里,小胡子将军每每要开什么茶会、赏花会,都会叫上黑心商人一同参加。而且当时武士和商人间的区分还不明确,所以桔梗店老板的地位,放到今天的日本,有可能就是某大财团主席,兼大藏大臣,再兼自卫队高级干部。

这样的人,当然够资格随便欺负新右卫门了。

中日之间巨大的贸易利润,让很多日本商人都很羡慕眼红嫉妒恨,可无奈的是他们弄不到勘合,只能咬着手帕在那里望天流泪羡慕了。事实上就算有勘合也不可能让你一直两头跑着赚钱,根据统计,从公元1401年到1549年这148年里,中日两国之间正规的勘合贸易次数,只有十九次。

因此我们最终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明朝,对于绝大多数日本商人而言,想要靠日中贸易这条路来赚钱,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走私。

于是,倭寇出现了。

中国人有一句老话,叫“此一时彼一时也”,倭寇也一样,也是会与时俱进的。

当时的亚洲,海域其实并不太平,既有日本的海盗,也有中国的海盗,偶尔还会碰上朝鲜海盗;此外,还有不少中国的正规海军,用于严防外国船只走私偷渡。

在这种形势下,如果一个日本的商人领着一支日本的商船队,只带货物不带枪地开往中国干走私,那是一件很不负责任的事情——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

为了避免自己的商队在海面上被海盗抢个精光,或是遭到大明海军的拦截擒获,许多往来于中日两国之间的贸易商人会选择雇佣一支武装力量护航,生意做大了就干脆自己组建武装力量,作为私人卫队。

对于这种游走于中日两国,且自带人马的走私商队,中国和日本两国一律将他们和海盗归为一类,称之为倭寇。

诚然,走私是一件不体面的事情,但还是那句话,此一时彼一时,当时的大明王朝寸板不许下海,每十来年就那么蜻蜓点水地搞几回贡贸,你让吃这碗饭的商人们怎么活?

更何况贸易对两国都有好处,不然也不会跨海之后行价翻个几十倍。所以我们完全可以说,在这种闭关锁国的情况下,走私即便不是什么好事,可你也真没理由说他是罪大恶极。

事实上倭寇这个东西,主要还是被那一部分真正打砸抢的海盗坏了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