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伊斯兰教王国及其印度教和基督教臣民共同体 (1500~1700年)(第2/4页)

在印度洋,欧洲商人也开始通过系统而有组织地追求利润行为来改变亚洲经济。大型欧洲贸易公司都经常面临国内尽可能出口更多商品给印度以减少白银外流的压力。但是呢绒和其他欧洲手工业品普遍太粗糙,在气候炎热的印度洋沿岸地区难以大量销售。因此,荷兰和英国商人不得不依靠力图发展有利可图的亚洲各港口之间的转运贸易,仅此一项,利润就足以支付他们从亚洲购买运回欧洲的商品,而无须用船只装载大量金银到印度进行交换。他们在这方面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例如,英国人通过预付小额定金给纺织工人而在印度西部地区组织棉布生产。反过来,他们特别规定生产的棉布种类和预付定金的数量,从而控制了流向市场的棉布数量。因此,根据英国要求制造的“印度白棉布”销往非洲和亚洲沿海各地,那里的消费者能够提供有价值的交换商品。这种贸易刺激了东南亚沿海许多地区的迅速发展,那里相对简单、自给自足的社会曾经是主要景象。例如,在这种制度下,缅甸、暹罗(泰国)、菲律宾群岛、爪哇和苏门答腊,商业都得到了迅速发展,主要是农业方面。但是东非发现自己更容易出口人力。非洲沿海变成了一系列捕捉奴隶和为穆斯林世界大规模提供奴隶的据点和港口城市,其规模虽然不能与西非与美洲之间的奴隶贸易相比,但也相当惊人。

荷兰控制下的香料群岛地区甚至见证了更激烈且系统的经济转型。因为荷兰早期实行军事征服的政策,并且发现通过强迫当地年幼的王公缴纳一定数量、能够在世界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就能支付行政开支。荷兰就是以这种方式使当地的贵族变成了种植园的监工,把种植者贬为半奴隶。新作物被系统地引进。来自阿拉伯的咖啡、中国的茶、印度的甘蔗,都被荷兰强加于爪哇人,荷兰政策的基础是如何通过最好的商品分类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从而谋取最大的利润。

对印度棉纺织工和爪哇种植园劳动者的生活来说,与总部设在伦敦或阿姆斯特丹的英国和荷兰联合公司的代表所指导的、新型的、市场导向的资本主义企业相比,穆斯林在印度和东南亚通过传统行政管理形式而行使的政治权威显然不太重要,尽管这些公司的主人只有通过被称为“股票”的细纹纸才能被识别!但是,1700年,这是不容易识别的。一个穆斯林政治家或宗教专家能够合理地祝贺自己伊斯兰教经过考验且真实的组织制度已经多么成功地抵御了伊比利亚的十字军活动,在本章时段的开端,伊比利亚的十字军似乎与中世纪十字军的威胁一样严重。在这两种情况下,十字军运动的狂热已经衰退了,然后成功地撤退了,而伊斯兰教王国则继续扩张。还有比这更好地证明安拉的恩宠和伊斯兰教比其他宗教更优越的证据吗?

什叶派叛乱

这种心态引起的自鸣得意更加突出,因为在16世纪初,伊斯兰教遭受了一次宗教打击。穆斯林国家一向对各种教派比较友好,分成逊尼派和什叶派两大基本阵营。许多什叶派集团表面上与逊尼派的礼拜形式相同,但是他们传授一种秘密教义,相信一种有时完全敌视所有有组织的宗教形式的冲动,如贝克塔什派(Bektashi)中的托钵僧。大多数穆斯林统治者公开支持逊尼派的观点,但也容忍不同教派,只要他们不公开攻击官方的宗教形式。

这种暂时妥协在1502年被粗暴地打破了,经历了一系列迅速的胜利后,什叶派中一支狂热的突厥部落的领袖伊斯玛仪·萨法维(Ismail Safavi)在大不里士(Tabriz)自行加冕。接着,伊斯玛仪征服了巴格达(1508年),彻底击败布拉哈(Bokhara)的乌兹别克,巩固了东部边界。1514年,他的军队在加勒迪兰(Chaldiran)与奥斯曼帝国军队相遇;虽然在战场上遭到惨败,但是伊斯玛仪满意地看到获胜的苏丹不得不撤退,因为苏丹的禁卫军拒绝继续推进。

沙阿·伊斯玛仪(Shah Ismail,Shah即波斯文“王”的英文转写。——译者注)的军事生涯本身并不非常成功,因为帖木儿(卒于1405年)和其他中亚军事首领早已能够以几乎同样的速度建立庞大的国家。萨法维帝国的建立之所以如此剧烈地震动了穆斯林世界,是因为追随他的文盲武夫把他奉为真主安拉的化身;甚至支持他的学识渊博的神学家也认为,作为伊斯兰教12位合法统治者中的第7位,沙阿·伊斯玛仪是整个穆斯林共同体的英明领袖,尽管他们认为武夫们的要求是亵渎神灵。

这种要求随着完全确信的狂热而提出,通过一系列引人注目的军事胜利而维持,它把一种深刻的动荡因素引进了伊斯兰教王国。因为如果萨法维的要求是正当的,那么所有其他穆斯林统治者当然就都是篡位者。在穆斯林世界的许多地方,一些什叶派的重要集团准备同情地服从这种思想。的确,沙阿·伊斯玛仪的支持者造成了1514年安纳托利亚地区大规模叛乱,以狂热的宗教情绪蔑视奥斯曼帝国的权威。

奥斯曼帝国的反应是迅速而有效的:苏丹“冷酷者”塞利姆(Selim,1512~1520年在位)平定了安纳托利亚的叛乱,残忍地俘虏了未受影响地区的剩余人口。这防止了奥斯曼帝国其他地区什叶派集团公开叛乱。接着他极力反对伊斯玛仪,但是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他没有铲除动荡的根源,因为苏丹禁卫军拒绝继续反对异端的沙阿。在此后的一系列战役中,塞利姆兼并了叙利亚、埃及和阿拉伯半岛,因与伊斯玛仪,以及这些地区的统治者建立了联盟,从而控制了宗教战略中心麦加和麦地那。他的继位者“立法者”苏莱曼(1520~1566年在位)在国内树立逊尼派为正统,集中力量打击什叶派异端。他创建了由国家支持的逊尼派宗教学院,在帝国所有重要城市举办由国家控制的宗教仪式。这种政策在早期可能会引发最强烈的抵抗;但是逊尼派学者毫不犹豫地接受了苏莱曼的规定,这部分地是因为国家俸禄的引诱,部分地是他们惧怕沙阿·伊斯玛仪的宗教狂热和动荡以及他的宗教革命危及整个伊斯兰教。

大约从1514年起,沙阿·伊斯玛仪发现,宗教革命的烈火需要加以控制。他召集伊斯兰教世界各地什叶派“十二宗派”的律法学者,在他们的帮助下,着手去除各种错误信仰,净化教义。为了达到这个目标,他迫害逊尼派和什叶派内部不同意见的宗派,没收他们的财产。与此同时,作为最初伊斯兰教活跃力量的大众宣传活动被引向几乎接近正统的渠道。与当时新教牧师“教义简答”给其追随者思想打下的烙印一样,“十二宗派”原则在几乎整个伊斯兰教臣民中也非常广泛地流传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