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硫黄味 第一章 刺痛拇指(第3/19页)

男孩白皙的肌肤上浮现出一抹淡淡的绯红。“没有,至少……没有。嗯,可能是有一点点蠢。”

经过一番询问,他终于说了出来。刚开始他还吞吞吐吐,接着便一发不可收拾。前一天,他带着自己的小马出去,跟几个男孩一起骑马。几个年纪较大的男孩互相比较,看谁的马可以跨过更高的障碍。哈米什对他们又羡又妒,理智最后被逞强战胜,他试着逼迫胯下的肥胖小马越过一道低矮的石墙。小马没有能力,也没有兴趣,在石墙前方突然停下,把小哈米什从马背上甩出石墙,他难堪地跌入荨麻丛中。哈米什被荨麻和同伴的嘘声刺伤,决定今天要带一匹“真正的马”出来,他是这么说的。

“我带多纳斯出来,他们就不会笑了。”想到那幅画面,他不禁露出得意的笑容。

“对,他们不会笑,”詹米同意道,“他们会忙着收拾残局。”

他盯着表弟,慢慢摇晃他的头。“告诉你,小老弟。马要骑得好,要有勇气,还要有智慧。你有勇气,但欠缺智慧。”他安慰地搭着哈米什的肩膀,带他走向马房底端。

“过来,兄弟。帮我耙草,我们来认识一下科巴。你说得对,等你准备好了,你应该有更好的马,但你不必为了证明自己而害死自己啊。”

他经过我下方的时候,向阁楼看了一眼,然后扬起眉毛无奈地耸耸肩。我微笑着,对他挥挥手,让他尽管去做。詹米从门边放置落果的篮子中拿出一颗苹果,又从角落里拿了长柄草耙,然后带着哈米什走回中间的一个畜栏。

“来,小老弟。”他停顿一下,轻吹一声口哨,一匹枣红马的宽大脑袋便停住不动,鼻孔喷着气。深色眼睛大而温和,耳朵微微前翘,给人一种亲切而机灵的感觉。“喂,科巴,你好吗?”詹米坚定地拍拍它光滑的脖子,搔搔它翘起的耳朵。“过来,”他朝小表弟挥挥手,“对,来我身边,靠过来让它闻你。马喜欢闻你。”

“我知道。”哈米什带着傲气,语调高亢地回答。他好不容易碰到马鼻,往上面拍了拍。马头低下来,好奇地嗅闻他的耳朵,吹起他的头发。哈米什静静站在原地。“给我一颗苹果。”他对詹米说,詹米照做。它柔软光滑的嘴唇,优雅地从哈米什手上拨过苹果,往后弹入大大的臼齿间,汁液横流地咬了几下,苹果就不见了。

詹米鼓励地看着他们:“很好,你们会相处得很好。那你继续跟它交朋友,我喂完其他马之后,你就可以带它出去骑了。”

“我自己去吗?”哈米什急切地问。科巴这名字的意思是“泡沫”,它脾气温和,是勇健的阉马,而且比褐色小马强多了。

“我看着你绕围场骑两圈,如果没跌下来,或扯痛它嘴巴,就可以自己骑了。不过,我没说可以的时候,不准带它跳。”詹米弯着腰,长长的背在马房温暖昏黄的光线中隐约闪烁着,他从一角铲起一耙干草,放入其中一间畜栏。

他直起身子,对表弟微笑道:“给我一颗,好吗?”他把耙子靠在畜栏上,接过递过来的苹果啃了一口。两人站着一起吃着,肩并肩靠着马房的墙。詹米吃完后,把果核递给一匹蹭着鼻子的栗色马,接着又拿起耙子。哈米什跟着他走过走道,慢慢嚼着苹果。

“我听说我父亲是很好的骑手,”一阵沉默后,哈米什怯生生地说,“在……在他不能骑马以前。”

詹米迅速瞥了表弟一眼,但等干草都丢进栗色马的畜栏后,才开口说话。他并没有直接回应哈米什的问题,而是回应问题背后的想法。“我没见过他骑马,但我告诉你,小老弟,我希望你永远不必像科拉姆那么勇敢。”

我看见哈米什的目光好奇地停留在詹米疤痕累累的背上,但他没说话。吃完第二颗苹果后,他的念头似乎转移到了另一个主题。

“鲁珀特说你得结婚。”他满嘴苹果地说。

“我想结婚。”詹米坚定地说,把长柄草耙靠回墙上。

“哦,嗯……好。”哈米什不太肯定地说,好像这个新的想法让他有点不知所措,“我只是在想……你会介意吗?”

“介意什么?”詹米看出这对话可能会花一点时间,于是在一大捆干草上坐下来。

哈米什的脚没有真的触到地,否则会弄出窸窸窣窣的声音。他踢不到地,便用脚跟轻轻踢着捆紧的干草。

“你会介意结婚这件事吗?”他盯着表哥,“我是说,每天晚上都跟同一位女士上床睡觉。”

“不介意,”詹米说,“我不会介意,其实这是一件很愉快的事。”

哈米什露出怀疑的样子。

“我不认为我会那么喜欢这件事。所有我认识的女孩都瘦得跟竹竿一样,而且闻起来有大麦茶的味道。那位女士克莱尔——我是说,你的夫人,”他赶紧补充,好像要避免混淆一样,“她,呃,她看起来好像比较好睡,我是说,很软。”

詹米点点头:“对,没错,而且还很香。”即便光线微弱,我仍看得见他嘴角的肌肉在抽动,我还知道他不敢抬头往阁楼这边看。

很长时间的停顿。

“你怎么知道?”哈米什说。

“知道什么?”

“要跟哪位女士结婚才对。”男孩不耐烦地说。

“哦。”詹米向后仰,靠在石墙上,手放在脑后,“有一次,我问我父亲同样的问题,他说,你就是会知道,而要是你不知道,那就不是对的姑娘。”

“嗯……”从哈米什雀斑满布的小脸看来,这解释差强人意。哈米什向后坐,有意模仿詹米的姿势,穿着袜子的脚凸出草堆边缘。他个头虽小,但骨架结实,看得出来有朝一日会和他表哥差不多。方正的肩膀,优雅坚硬的头骨所呈现的倾斜弧度,几乎一模一样。

“你的鞋在哪儿?”詹米责备道,“你不会又把鞋丢在牧场上了吧?要是弄丢了,你妈会打你耳光的。”

哈米什耸耸肩,不把这威胁当一回事,显然他脑中有更重要的事。

“约翰……”他皱着淡茶色的眉毛思考道,“约翰说……”

“马夫约翰,厨子约翰,还是约翰·卡梅隆?”詹米问。

“马夫,”哈米什挥挥手,扫开詹米的插话,“他说,呃,关于结婚……”

“嗯?”詹米鼓励他说下去,但脸很巧妙地转向旁边。他眼睛向上看,对上我的眼睛,我正从边缘窥看着。我对他笑,而他得咬着嘴唇才能忍住不对我笑。

哈米什深吸一口气,然后匆匆吐气,像推鸟弹一样把字一个个挤出来:“他说你得像种马对母马那样服侍姑娘,我不相信,这是真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