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起来(第3/6页)

山羊终于咽了气。英曼打量了一番篷车和它壁上的图案。底边是一排蓝色的小人,手拉手在跳舞。其上是些各式各样的人像,没什么具体的排列顺序,有的显然画到中途就放弃了。一张标明是约伯的人脸,表情扭曲痛苦,下面有手写体的黑色字迹,被一张羊皮遮住了一部分,所以英曼只能看到半句话:与他的主对立。另一幅图上的人匍匐跪倒在地,神情空洞呆板,他抬头看着上面的一个白色圆球。太阳?月亮?还是别的什么?下边写着一个问题:你是迷失的人中的一个吗?有一张没完成的脸,只勾抹出了眼睛。它的标题是:《我们个体的生命实在短暂》。

英曼从图画上收回目光,看那女人干活。她把羊从胸骨到屁眼劈开,让内脏流到装血的盆里,然后剥去羊皮。剥了皮的小羊模样怪怪的,脖子老长,眼珠凸出。她又将羊切成若干块,最嫩的部分抹上一层香料、胡椒粉、盐和一点糖,然后用绿树枝串起来放到火上烤。其他的放进铁锅里,加水、洋葱、一整头大蒜、五个干红辣椒、撒尔维亚干叶,还用两只手掌搓了一些香薄荷进去。铁锅底上有腿,她拿起一根木棍,拨了一些炭火到下面让它慢慢炖着。

——过一会儿再放些白豆进去,到晚饭时咱们就能美餐一顿了。她说。

过了一些时候,雾又聚了起来,雨点滴滴答答落在篷车顶上。英曼挨着阴暗逼仄的角落里的小火炉坐下。屋子里满是草药、泥土和烧木头冒出的烟味儿。他是从后门进来的,穿过一个算是走廊的狭窄通道,只有三步长,一侧放着一个橱柜和一张桌子,另一边是一张窄窄的地铺。再往前,是一间小屋,面积大不过两个坟包。紧靠墙角有一个小铁炉,炉身比猪油桶大不了多少。炉后的板壁上加了一层盖屋顶的铁皮,以防被火烤着。房间里点着两盏小小的油脂灯,是用裂纹的茶杯做的,装满了动物脂肪,里面插着布条搓成的灯心。冒出的烟闻起来有股淡淡的羊膻味。

桌子上乱七八糟地放了一大堆本子和纸张,页边都返潮发黄了。本子大多数都打开倒扣在桌上,一本压着另一本。四周的板壁上钉着一些钢笔画,都是植物和动物草图,笔触有如蛛腿。有的还淡淡地上了一层或黄或棕的色彩。每幅画的边上都写满了密密麻麻的蝇头小字,似乎非得说上许多详尽的故事,方能解释清楚这些简略的图画。屋顶上悬着一捆捆干草药和草根。各种小动物的棕色皮毛,成摞散放在一堆堆的本子之间和地板上。最高的一堆本子上展开放着一对黑色的夜莺翅膀,好像正在飞翔。炉中的杉木闷烧着,青烟从炉门的缝隙中飘出,悬浮在屋顶的板条和拱形的椽子下面。

英曼看着那女人做饭。她把煎锅放在炉盖上,将玉来糊舀进劈啪作响的热油里,烙出一张又一张煎饼。等到盘子里已经有了高高的一摞,她用煎饼卷起一块烤羊肉递给英曼。煎饼油汪闪亮,涂了调料的羊肉已经烤成深棕色。

——谢谢!英曼说。

他吃得如此之快,那女人干脆给他一盘肉和煎饼,让他自己卷着吃。英曼这边狼吞虎咽地吃着,那女人已经将煎锅换成了一只铁罐,开始用山羊奶做奶酪。她不断搅拌,羊奶越来越浓稠。搅好之后,倒进细柳条编的筛子里,分出乳清,用一把锡壶接着,留下的凝乳则倒入一只栎木小桶。她干活的时候,英曼得不停地挪动双脚,以免碍事。他们都很少说话,那女人一直在忙碌,而英曼又吃得太专心。料理停当后,她递给英曼一只陶杯,里面装着温热的乳清,颜色跟刷锅水一样。

——你今天早上起来的时候,想过在日落前会看见奶酪吗?她问。

这问题让英曼思忖了片刻。很久以来,他就认定,过多考虑一天会发生什么事情没有任何好处,它只会让一个人要么有太多希望,要么太过绝望。经验告诉他,这两者是同样的错误,都只会让人心头烦乱。但他也不得不承认,今天早晨他脑子里连奶酪的影子都没有。

那女人坐进炉边的一把椅子里,把鞋脱掉,双脚伸向炉子,脚和小腿颜色焦黄,鱼鳞状的皮肤简直跟鸡腿一样。她打开炉门,用笤帚上的草棍引火,点燃一杆石南烟袋,然后摘下帽子挠了挠头,稀疏的头发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可以看到下面粉红色的头皮。

——你是刚在彼得斯堡杀完人来的吧?她问。

——嗯,这事情还要从另一面看,似乎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人们一直想杀的却是我。

——你逃跑了还是怎么着?

英曼掀开衣领,给她看脖子上狰狞的伤痕。受伤休假了。他说。

——有什么证明吗?

——丢了。

——哦,我就猜到你肯定丢了,她说着吸了一口烟,脚尖翘起来,脏兮兮的脚底板迎着火。英曼吃下最后一块煎饼,喝一口山羊乳清将其冲下肚去。乳清的味道果然不出他所料。

——我没有奶酪了,所以才要再做些,不然我现在就可以请你吃点儿。

——你就一直住这里头?英曼问。

——没别的去处,而且我喜欢可以随时搬走。一个地方待厌了我就不想再待。

英曼看着这小小的篷车,还有那坚硬狭窄的地铺。他想起了缠在轮辐上的藤蔓,便说:你在这里扎营已经多久了?

她掌心向上伸出双手,看着手指。英曼以为她要掰着手指头一年一年地数,谁想她又把手掉过来,瞧了半晌皱纹密布的手背,纵横交错的纹路有如钢雕上的黑影。她走到那个窄窄橱柜前,打开用皮子当合叶的橱门,在一摞摞皮面的日记中翻了半天,找到她想要的那一本,然后站起来逐页翻看。

——如果今年是一八六三年的话,就有二十五年了。她最后开口说道。

——今年是一八六四年。英曼说。

——那就是二十六年。

——你在这儿住了二十六年?

那女人又翻了翻日记,然后说:到下个四月就二十七年了。

——天哪!英曼说着又看了一眼那张地铺。

她将日记扣好,放到桌面的一摞本子顶上。我随时都可能走,她说,套上山羊,把车轮从土里拽出来,然后就上路了。我的车过去一直是山羊拉的,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我周游过全世界,最北到过里士满,向南快到查尔斯顿。它们之间的地方我全都到过。

——你不会从来没结过婚吧,我猜?

那女人撅起嘴,像闻酸奶一样吸了吸鼻子。是的,我结过婚,她说,也许现在还得算是已婚的呢,尽管我想他肯定早就死了。那时我是一个天真的小姑娘,他是个老头子,已经娶过三个老婆,全部死在他前边了。但他有个很好的农庄,我的家人就差没把我直接卖给他了。我喜欢一个小伙子,黄头发,现在我每年还能梦到一回他的笑容呢。有一次,他从舞会上送我回家,每到拐弯的地方都吻我。但他们却把我交到那个老头手上,他待我就像一个庄稼把式。前三个老婆,都给他埋在山上的一棵悬铃树下,他有时候会一个人去那里坐。你见过这种六十五甚至七十岁的老头,一辈子能耗死五个老婆,让她们不停地干活、生孩子,虐待她们,直到把她们杀死?一天晚上,我在他身边醒来,想到自己的结局不过就是一排五个墓碑中的第四个,我马上就从床上起来,骑上他最好的马,天没亮就逃得远远的了。一星期后,我把马换了这辆车和八只山羊。到如今,祖、曾、高全用上,也计算不完这些羊跟第一批隔了多少代了。这辆车也东拆西补了多少遍,没一个部件是原来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