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小姐(第4/5页)

歌德简洁地说:

没有人有心去看

那最可爱的日落

在那一刻钟之后。

如果还有其他事可做,如果不仅是盯着日落,那还凑合。我说得对。

“朝落日方向跑对你的眼睛有害。”等日落的时候我对圈圈说道。她说,“至少你不仅仅是盯着它,至少你在跑。我就是这么看我的落日的。我也喜欢家乡的落日,十一月份在艾克街和兰贝斯市政厅的落日,那些我着急回家的路上匆忙一瞥的落日——其实那时候我一般已经到家了,正收看《家有芳邻》(14)的尾巴,等待六点新闻。”

我们对等待日落的看法可能有些灰暗,但那就是我们每天晚上在吴哥城所做的事:到了第四天,我们看完了所有的日落与日出,我们看完了所有我们想要看的,只有吴哥窟东边离得有点远的比粒寺还没有去。多数东西我们都看了两遍,但我们只是偶然间路过比粒寺一次,我们坐在两辆摩的后座上,车子载着我们从巴戎寺去塔普伦寺时迷了路(像伦敦的出租车从白金汉宫去大笨钟时迷了路一样可笑)。有一度我十分恐慌,甚至以为他们想要绑架我们——不,他们只不过是迷路了,以友好的柬埔寨方式。

最后一天我们回到了比粒寺,就在我们坐船去马德望的头一天。这三天以来,我们看了太多的寺庙,我很难说出这座庙与另一座庙有什么显著的不同,而且每座庙都比邻而建,看上去一模一样。我们被寺庙弄晕了。我们昏了头。循环往复。吴哥城吞噬了我们,就像丛林把塔普伦寺吞没了。这种体验过于厚重——那些上百万的我视而不见的雕像——让这种体验过于复杂。我们被一种庞大感压得透不过气来,而且这里的气温通常达到摄氏一千度,天气湿得像一口老潭。

我们刚要开始爬比粒寺的台阶,就看见一些孩子跑过来,希望我们买他们的可乐。一个宽脸女孩,她的眉毛上有一个问号形状的疤痕,跑得比谁都快。碰巧我想买可乐。任何一个去过东南亚的游客都会告诉你,你真想要一件小贩正在极力兜售的东西时——这样的时候是需要被珍惜的。百分之九十九的情况是你根本不想要的,要不就是毫无用处的东西,要不就是你已经被迫买了六件这样毫无用处的东西。但是也有一些罕见的时候,就是他们卖的正是你想要买的。这对大家来说都是开心一刻。这次是她正在卖可乐,而我想要一瓶可乐。说得更确切些,我想要半瓶可乐,可乐在第四口之后总会变得恶心,无论前四口多么令你享受。圈圈对可乐的看法是一样的;有时候两口可乐对她来说就够了;所以,站在我们的角度上说,我是很乐意从第一个跑向我们的女孩那里买一罐可乐的。

我正要拿起那罐可乐时,另一个小贩过来了。他是一个十二岁左右的男孩,拄着双拐,一条腿从膝盖以下截肢了。这条就是他的坏腿吧,我们这样想。然后我们就看见了他另外一条腿——那条好腿——其实是一条木腿;换句话说,那真是一条糟糕的腿;根本算不上是一条腿。我们在柬埔寨的时候,见过许多没有腿的孩子,但这个男孩深深地打动了我们:仿佛柬埔寨那被毁坏的却又无比坚韧的精神突然呈现在我们面前。他有可爱的笑容。在一个充满可爱笑容的国度,在一个无论是如何悲惨的情况下都能保持笑容的国度,在一个笑容既意味着对历史的拒绝又意味着对历史的胜利的国度,这男孩的笑容是不可思议的。他有着浅褐色的皮肤、纤细的胳膊和深色头发。他穿着褪了色的蓝色T恤,显得很完美,T恤穿在男孩和姑娘身上总会是那种效果,也就是说不管图案是什么,穿在他们身上就很棒(耐克的标志就是很好的例子)。

我改变了主意。我把女孩的可乐放回到塑料桶里闪光的冰块中间,从男孩那儿买了一罐。我惠顾了他人,改变了忠诚,彻底背叛了这个女孩。我们喝可乐时,男孩跟着我们,后面还跟着那个女孩,她手里拿着我放回到桶里的那罐可乐。他在微笑,而她没有。她对这种挖墙脚的行为愤愤不平。她一直要求我们从她那里买可乐,可是我们已经坐了下来,心满意足地分享了一罐可乐,我们可不想再买一罐。她开始用柬埔寨语咒骂我们。我们听不懂她在说什么,但不用听懂也知道她是在骂我们。这是我们第一次有了类似于某种被称之为“亚洲的残酷性”的体验,即便它只不过是对不买她可乐的小气鬼的谩骂。突然间,她改变了策略,抽抽搭搭地哭了起来。她还挤出了几滴眼泪。我们反而笑了,她又转而谩骂我们。我们让那男孩帮我们翻译。

“她想让你们买她的可乐。”他说。

“这是她的全话吗?”

“是的,她希望你们买她的可乐。你们买了我的,没有买她的,她非常生气。”

“你们买我的可乐。”她用英语说。

我摇了摇头。

那瓶有争议的可乐立在阳光下,变得热腾腾的,越发引不起食欲。

“你们从我这里买可乐。”

我摇了摇头。

“你们买我的可乐。”她大叫。

我摇了摇头。可以说我们都卷入到了一场意志的较量之中,我的意志变得可怕的冷酷。我的灵魂如同注入了钢铁。我绝对不会让步。

“你们从我这里买一罐可乐。”

我摇了摇头。

她又开始抽抽搭搭地哭了。我大笑,她又转而谩骂我们。这时,那个男孩,那个我们买了他可乐的男孩,带着一种百岁老人对命运的顺从态度,给我们讲起了他如何失去腿的故事。他到田里去找睡着了的奶牛,踩到了地雷。这是很典型的故事;来柬埔寨之前我们无数次听到大同小异的故事,但是都没有这个故事强烈地震撼到我们。不过,这个事故究竟是什么时候的事,还有些混乱。

“七年以前。”他说。

“你失去双腿的时候是多大呢?”

“十岁。”

“那是多少年以前?”

“七年。”这说不通。我们算不出来他是十岁还是七岁时失去的腿。我们又问了一遍,还是得到同样的数字。他十岁时失去了腿,七年以前。

“那你现在多大呢?”圈圈问道。他可能十岁,或者十二岁,最多十三岁。

“十七岁。”他说。他是一个可爱的男孩,看起来十二岁的样子,但他十七岁了。他失去了双腿,我们买了他的可乐,而没有买那个不停地谩骂我们的女孩的可乐。她捡起那罐可乐,像是想要扔向我们,也许是想用它打我们。她重重地把它放在了地上。

“你们从我这里买可乐!”她坚持说。此时她的饮料已经完全卖不出去了:它热得滚烫,可能要爆炸。谁要是打开它,热可乐准会溅他一身,下一秒钟蚂蚁和昆虫的大军就会被甜甜的液体吸引而至。反正我们是对她铁了心。我们本可以从她那里买一罐可乐,解决这个困境,但我们就是不想从她那里买一罐可乐。我们的决心是如此坚定,我们是如此不可动摇。我们被代表整个国家的苦难的那个男孩所打动,我们却不打算减轻那个一会儿哭泣一会儿谩骂的女孩的痛苦。在我们的眼里,如果说那个男孩是柬埔寨的化身,那么在她的眼里,我们就是西方世界所有反复无常的力量与财富的化身。她想要我们买一罐可乐——不是椰子,不是某种土特产,而是得到美国许可的产品——而我们就是不肯从她那里买一罐可乐。事情就是如此简单。这种不公正简直是无懈可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