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编 当文艺成为一种『病』(第2/8页)

这种寻求经济合法性的心理,从侧面说明了两个问题。其一,凡是着急寻求这种东西的,对于自己的财富来源心中未必无鬼;其二,目前的社会格局让财富拥有者有担心的地方,担心整个社会规则的变动。关于这两点就不细说了,说起来就会触及到一些更深层的问题,而讨论那些问题,并非这小文能够承载。

但这种现象也说明,一个社会的某些成员从审美需求上产生了这种市场要求,其社会进步的幅度已经很大了。这表现出一个社会阶层正在形成。这个阶层已经不再附庸风雅了,而是打算让自己成为风雅的一部分,并且把财富的传承在国内传下去。我个人的判断是,这股复古的风潮估计要持续一段时间,直到新一代富豪开始成长为止。那个时候,中国就真的有一群“老钱”了。

消费类情感节目

2011年9月,石家庄的一个电视频道被广电总局给停播了,期限是30天。遭此严肃处理,是因为这个电视频道擅自更名不说,还制作播出了一期叫做《我给儿子当孙子》的电视节目,说的是不孝子的事儿。其实说这种事儿的节目不少,但这次有点儿不同的地方在于,该节目是雇佣演员扮演的,并非是真实事件。

按照广电总局的说法,“在总局三令五申,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始终坚持正确导向,严禁播出内容虚假、低俗的广播电视节目的情况下,石家庄市广播电视台‘第三频道’仍于近期播放了雇人扮演的一期情感故事类节目《我给儿子当孙子》,社会影响极坏,雇佣群众演员表演,用夸张的手法表演儿子对老人不敬、不孝,肆意渲染家庭矛盾,刻意放大扭曲的伦理道德观。据查,在已播出的《情感密码》栏目中,还有其他多期类似节目。石家庄市广播电视台为片面追求收视率和市场份额,对节目审查把关不严,误导了广大受众,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也极大地损害了广播电视媒体的社会形象。”

当然,这事儿做得是不太地道。如果您就事论事地解剖社会事件,哪怕是解剖得过度一些想必也是没啥,雇人扮演真实事件的模拟重现也没啥,弄个虚拟事件、找演员扮演的话,这就不是纪实栏目,而是电视剧了。两者混淆起来,确实有误导公众的作用。按照相关规定,受此惩罚也不算什么过分。

但广电总局的这个通报所说的某些话还是颇为让人不安。一个让人不安的地方在于,在处理意见当中提到的“刻意放大扭曲的伦理道德观”之类的道德论断,实际上给自己赋予了一个道德警察的角色,使自己成为可以判断社会道德标准的法官。我们知道,在社会进化当中,适当的引导总是需要的,但更多的时候,社会的道德观念是一个不断磨合、前进的过程,当年我们看着就不爽的某些行为,现在看上去根本就不算什么。而政府机构的管理在这方面总是滞后的,也就是总与社会的道德进化、改变有所脱节。在这种状态下,尽量引导、不做过多干涉似乎效果更好,尤其不能把自己摆在一个道德审判者的位置上。

这次广电总局的道德判断是对的,不能用虚假的演绎来说明道德问题,也不能误导观众。话说到这里其实完全就够了,不用说出什么才是正确的道德观,这个并非是政府机关的责任。这次管对了,下次就可能管不对,最终受到伤害的是社会道德的自我演化与磨合。

最有意思的倒不是这些道理,而是我们社会目前对于情感问题的那种消费品态度。打开电视,很多节目都是以这种事情为卖点,名曰讨论,实则消费,无论是电视征婚还是情感打假,节目要不是够刺激,恐怕看的人就会少很多。

在这种消费情感的状态下,自然也就少不了这种为了吸引眼球的策划。这就出现了一个相当怪异的现象:所有人都在谈论这些道德与感情,但在实际上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的实际与市侩。台面上讨论得口沫四溅、道德高潮迭起,现实当中则冷漠与旁观者越来越多。这样的一种状态,是我们这个社会缺什么补什么的虚火上冲。也正是这样,冷漠的社会环境更加需要强烈的刺激来唤起哪怕是虚拟的道德高潮,有人也正是利用这种消费情感的需求,做出这样的节目来。很不幸,这样消费情感的节目,只是把情感与道德摆上货架而已。

有话就要说出来

我从事新闻工作十余年,除了广播以外,还做过其他所有类型的媒体,这到底是幸运还是不幸实在是很难说。从最基本的扫街记者到首席记者,然后转身离开去从事媒体运作,最后在2003年开始写评论,至今评论专栏前后超过数十个,这到底算是资历还是始终不渝地不能集中精力做好一件事,也是很难说。

初进新闻界信奉的是“说出事实、他人判断”的新闻理念,当时在我看来,新闻就是最大可能把事情真相呈现出来,然后让读者去判断是非。但新闻稿子写多了,难免会有自己的想法,笔下轻重缓急当然也有了去处。

在后来倒是不刻意回避具有感情色彩的笔法了。记者也是人,是人就有自己的想法与感觉,你不能说你是个事件的照相机,忠实地快门一闪,记录完了了事。后来开始写评论也是肇因于此。

我写评论最开始是在网络上,没有其他想法,就是有些话实在是不吐不快。网络是个好东西,没有那么多约束,也没有自己心里为自己设的限制,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从《南方都市报》开始,评论时事蔚为风潮,也正在那时候在这张报纸上开设了我第一个时评专栏。

虽然从事新闻工作多年,但真正写评论的时候还是有些局促。无他,平日里都是在用网络的表达方式写作,平媒上该如何写评论还是不知道。写了两篇之后把心一横,心想:反正你们是因为我在网络上写字才找到我头上,那我就用网络的方式写,用不用在你,而怎么写则在我,不能因为发表而写字。

这些年写下来,原来的想法一直没有变,只是有所延伸。在我看来,评论时事是每个人天然的权利,这是社会所必须的东西。而很多人在运用这个权利的同时,始终在心中有一种自我审查的情节,不是害怕多言惹祸,就是害怕不能发表。两者都是利益,是伤害不得的。

但评论权是这样一种权利:如果你自己设限的话,那就干脆什么都别说。只有在能够达到的范围内走到最远,才能对得起这种权利与你能写出文通句顺文字的能力。就如同不在乎把网络的表达形式拿到平媒上一样,心里始终要存在一个“爱谁谁”的念头,始终告诉自己“我有话要说”。只有如此,评论才是一种真实的权利,而这种权利在你的键盘开始嘎嘎作响的时候,就无人可以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