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编 当文艺成为一种『病』(第3/8页)

一盒烟的11年

网络成名几乎一年的“天价烟”连续剧主人公、南京江宁区房管局周久耕前局长,因为受贿的罪名被南京市中院一审判了11年有期徒刑。回想起这个连续剧上映至今,终于有个最终的结局,算是件好事,虽然周久耕在被法官问到是否上诉时说要“回去考虑一下”,但通过在我们这里生活的常识可以得知,即使判决的刑期有所变化,这个受贿的罪名也是逃不过的。一切都起因于一盒香烟。

回首这场戏,不免让人有些感慨。曾几何时,该局长尚风光无限地叼着香烟宣布要查处“低于成本价卖房的开发商”,此情此景、此狂此蠢还在眼前之时,也就是他种下今日苦果之日。不过,不能说此事没有遗憾。

遗憾之一,周久耕抽烟已经是一种常态,他开的是什么车大家也都有目共睹。当此人抽此烟、开此车出入各个政府机构时,似乎并未引发任何关注。这只能是两个原因,不是相关机构人员从来不懂得烟草的价格、车辆的好坏,就是实在是有些习以为常了。或许我们要问问看,如果不是该人蠢到说出那样的话、而照片里正好有那么一包烟的话,这位是不是还在好官我自为之?一个肥得冒油的政府部门官员,又毫无顾忌地展现着自己的财富,而居然到了今天才是因为舆论大哗最终倒台,不知道这个责任应归功于谁?

遗憾之二,据说有网友人肉搜索出周久耕的弟弟是某房地产开发商,但判决书中只是谈到了收受其他人的贿赂,并未说明其是否还有渎职等情况。根据另外一个常识判断来看,既然这位能够收受其他人的贿赂,其操守应该不会达到不让作为房地产开发商的弟弟沾光的程度,而其子也被爆出从事建材等生意。一个房管局局长后面,那些升天的鸡犬、成型的价值链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也都不知道。

当然,即使有诸多遗憾,我们也应该看到这是互联网历史当中,注定会被写上一笔的标志性事件。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网络反腐最典型的案例之一,遵循了传播学的所有规律。而网络反腐最大的好处就在于传播的迅捷与群体参与。有句话不是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么?在没有网络这种便捷的传播方式之前,群众的眼睛或许同样雪亮,但他们的嘴上并没有扩音器,至少声音是暗哑的,除非是非常幸运得到了传统媒体的关注,否则的话,并不会形成所谓的“舆论压力”。

或许有人会说,这有什么,现在官员抽烟都开始抽裸体烟了,也不把那些名表之类的东西戴在身上了,即使有无数雪亮的眼睛、能够形成舆论的压力又会如何?其实不然,“衣锦夜行”往往是很糟糕的一种状态,能够假装艰苦朴素的贪官肯定有,但不会很常见,更多的官员贪腐还是要衣锦还乡的。只要随时有人盯着看,这些人没有了可供炫耀之所,多少会抑制一下其贪欲。并且这种监督如果成了常态,狐狸尾巴总是可以露出来的。

所以,周久耕以及相似的官员最好“回去考虑一下”,周久耕考虑的可能是自己为什么这么倒霉、要不要上诉以求减刑,对于其他类似官员倒是不妨回去考虑一下现在这个社会的面貌发生了什么样的改变。即使并无这样的思考功底,倒也不妨参考同僚的这句话来做一总结:某县委书记被网络反腐弄得焦头烂额之余说,当年没有网络的时候多好啊。他说的没错,可惜,那种好日子是一去不复返了。

有一种无力感让人前行

所谓出离愤怒可能是更高的一种形态,但有些事“出离”是“出离”不了的,只能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让人有这个感觉的事情不止一起,发生于巴东县野三关镇的女服务员刺死官员一事,最新进展大致也是如此。当地警方在传出女服务员罹患抑郁症在前、以故意杀人罪刑拘于后,并且把该女子送入医院要进行精神病鉴定。湖北恩施电视台在病房中拍摄的场景是这样的:女服务员邓玉娇被“约束性保护”措施“保护”着——她的手腕和踝、膝等部位被用布条约束后固定在病床上,活动能力和活动范围均受到限制——嘴里喊着“爸爸,他们打我”。

事情的经过已经在全国媒体的曝光下为人们所知,但为了与这个被绑在床上、口中喊着“爸爸,他们打我”的场景做一个对比,还是叙述如下:当地官员喝多了找乐子,要求邓玉娇做“异性洗浴服务”。邓玉娇不从,被官员用钞票击打头部与肩部,并被两次推倒在沙发上。在此情况下,邓玉娇抓起修脚刀(当地警方说是水果刀)刺死一人、刺伤一人、吓傻一人,然后打电话报警。就这么个事情经过,并且是当地警方认可的事情经过,到现在的发展居然是邓玉娇被绑在病床上。老实说,这真是让人惊诧。

这里有三个关键词是值得注意的。首先是这个“异性洗浴服务”,相信任何人都能明白其中的奥妙,而做这个委婉地遮蔽了一个现实:这三人是去那里嫖娼的;第二个关键词是“抑郁症”,在第一时间就把从邓玉娇的包中翻出了治疗抑郁的药物当做一种证据摆出来,是一种转移事情焦点的做法。本来还以为是为了给邓玉娇脱罪用的备用借口,但看来善良的人们还是太善良了,所以有了第三个关键词“故意杀人罪”。

任何有正常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说是“防卫过当”都算是罔顾事实了,更何谈故意杀人?而且无论怎样,在事实如此清晰的状态下,把当事人弄到医院里做精神方面的鉴定不但没有任何必要,而且也没有任何理由。

或者我们把这三个关键词连起来看一下,试试是否可以找出其中的脉络。

第一个关键词遮蔽了当地吏治之真相、模糊了事件开始时的性质;第二个关键词转移了公众的视线,成为以后定性事件的伏笔;第三个关键词算是呼之欲出、不得不出,把邓玉娇弄成精神上有问题的人,彻底把水搅浑。不论怎样,现在邓玉娇被绑在了医院的床上。如果真的有抑郁症这件事存在的话,这么逼她一下,说不定将来更能够坐实其精神不正常的说法。故意杀人罪肯定是判不下来的,但只要这点可以得到印证,其他关于当地吏治的黑幕就消失在争论的背后了。

事情到了这步田地,再说什么问责与追究真的是没有意义了。老实说,总是有一种无力感在我心中徘徊不去。以前,贵州那个所谓的“嫖宿幼女案”重新起诉,罪名依然如此,或者说那些买春的人罪名依旧,只是换了一个管辖法院与提升了组织者的罪名;同样,四川宜宾那个花6000元嫖宿幼女的官员,在媒体曝光后马上被清理出了公务员队伍,在此之前他只是停职反省而已;杭州的飙车案警方为“70码”而道歉,但没人说明道歉完了该谁承担责任,并且没人出来说明为什么当地媒体曾经集体失声,更没人说明为什么当时不拘捕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