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科迪莉亚这一觉睡得很沉,但时间不长。她不知自己因何醒来,也许是过路车辆耀眼的灯光照在她闭着的眼睛上,又或许是她的潜意识只允许自己休息半个小时,足够她先做完该做的事,然后才能好好睡上一觉。她慢慢坐起来,绷紧的肌肉传来阵阵刺痛,背上的血凝结后感觉酥酥痒痒的。夜晚的空气很沉闷,积聚着白天的余热和气味。在汽车大灯的照射下,就连前方蜿蜒的道路看上去也不如人意。不过,她还是庆幸自己又冷又疼的身上穿着马克那件保暖的毛衣。自从穿上它之后,她还是第一次发现它是墨绿色的。说来也怪,之前她怎么就没有注意到呢?

开车走完剩下的路程时,她就像一个新手,身体坐得笔直,眼睛密切注视前方,手脚的动作无比生硬。终于到了加福斯庄园的大门口,在汽车灯光的照射下,这两扇大门比她记忆中的高大了许多,装饰也华丽得多。大门是关着的。她跑下车,希望门没有锁。铁门的门闩虽然沉重,她还是使劲把它拽开了。两扇大门被悄然打开。

车道上没有停放其他车辆,于是她把车停到离大宅较近的地方。那些窗户里都没有点灯,只有敞开的前门透出柔和诱人的光。科迪莉亚握着手枪,没按门铃就直接走进了门厅。与第一次来到加福斯庄园相比,她感到更加疲惫,但是今天晚上,她带着全新的紧张心情来观察这幢大宅,神经对每一处细节都敏感入微。门厅里空无一人,空气中有某种蠢蠢欲动的东西。看来,这幢房子早就在等待她的光临了。她又一次闻到玫瑰花和薰衣草的香味,但是今晚她才发现,薰衣草的香味来自边桌上一只巨大中国瓷钵。她想起了那座发出嘀嗒声的座钟,可是她第一次注意到它外壳上那精美的雕刻以及钟面上优雅的涡形纹和螺旋纹。她站在门厅中间,身体微微晃动,握枪的右手略微下垂,低头看着地上。那块地毯上是规范的几何图案,由丰富的橄榄绿、浅蓝和深红色图案组成,每个图案都像一个下跪的人,而且仿佛要拉着她一起下跪。也许这是东方人祈祷用的?

她突然意识到,利明小姐正轻手轻脚地下楼朝她走来,长长的红色睡袍轻拂着脚踝。一只有力的手冷不丁夺去了她手里的枪。她突然感到手里没了分量,知道枪已经不在了。这其实也无关紧要。她不可能靠它来自卫,也不可能用它杀人。当伦恩从她眼前仓惶逃脱的时候,她就知道了。

利明小姐说:“这里没有你需要防备的人,格雷小姐。”

科迪莉亚说:“我是来向罗纳德勋爵汇报的。他人在哪里?”

“在你上次见他的地方,他的书房。”

像上次一样,他坐在自己的写字台前,正在录音,录音机就在他右手一侧。看见科迪莉亚后,他关掉机器,走到墙边,从插座上拔下插头,然后回到写字台前。两人隔着写字台面对面地坐下。他双手的手指交叉,放在写字台的台灯灯光下,眼睛看着科迪莉亚。她差点惊叫出声。他的面孔使她想起坐在脏乱的夜班火车上,从车窗玻璃中反射出来的那些奇形怪状的面孔——面部凹陷,形容枯槁,眼睛深陷在眼窝中——就像一张复活了的死人脸。

他开口说话的时候,声音低沉,像是在回忆。

“半小时之前,我听说克里斯·伦恩死了。他是我最好的实验室助手,是我十五年前从孤儿院领来的。他从来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那时的他丑陋,难管教,还是个缓刑少年犯。学校也没能把他教好。但是,伦恩是我见过的最优秀的自然科学家之一。如果他当年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就可能像我一样优秀。”

“那你为什么不给他一个机会,好好教育他呢?”

“因为让他当实验室助手,对我来说更有用。我说过他可能像我一样优秀,这还不够确切。我可以找到一大批同样优秀的科学家,但是很难找到一个像伦恩这样好的实验室助手。他有一双天生适合操作仪器的巧手。”

他抬起头看着科迪莉亚,眼中丝毫没有好奇,显然也没有任何兴趣。

“当然,你是来汇报的。现在已经很晚了,格雷小姐,你也看得出来,我累了。能不能等明天再说?”

科迪莉亚心想这几乎是在祈求,这是他唯一能下的命令了。她说:“不行,我也很累了。但是我想今天晚上就把这个案子结了,就现在。”

他从写字台上拿起一把黑檀木的裁纸刀,看都不看科迪莉亚,只是把裁纸刀放在食指上玩起平衡来。“那就告诉我,我儿子为什么要自杀?我想你是有消息要告诉我吧?如果没有事情要说,你也不会在这个时候闯进来。”

“你儿子没有自杀,他是被人杀害的,被一个他非常熟悉的人杀害的。他让那个人进入农舍的时候丝毫没有犹豫,而那个人却是有备而来。他是先被掐死或者闷死,然后被自己的皮带吊在了钩子上。最后,杀害他的人在他的嘴唇上抹了口红,给他穿上女人的内衣,还把裸体女郎的照片摊在他前面的桌子上,制造了一个性爱试验中不幸死亡的假象。这样的案例并不少见。”

半分钟的寂静之后,他十分镇静地说:“那么凶手是谁呢,格雷小姐?”

“是你。你杀了自己的儿子。”

“原因呢?”他俨然以考官似的冷酷语气提问道。

“因为他发现你的妻子不是他的亲生母亲,外祖父留给他们母子的钱是欺诈得来的;因为他再也不想占这种便宜,也不想在四年之后接受他的遗产。而你害怕他会把这件事情公之于世。就说沃尔温顿信托基金吧,如果真相败露,他们所承诺的投资就会泡汤,而你的实验室前景可就不妙了。你不能冒这个险。”

“是谁把他的衣服脱掉,还打出了那份自杀遗书,然后又把口红擦掉的呢?”

“我想我已经知道了,但我不会告诉你。这才是你雇用我进行调查的真实目的,不是吗?你非弄清楚不可,否则难以安心。但是你杀了马克,你甚至安排了不在场证据以备不时之需。你让伦恩从学校给你打电话,还让他自称是你的儿子。他是你唯一可以绝对相信的人。我想你并没有把事实真相告诉他,他只不过是你的实验室助手,不会要你解释什么,你要他怎么做他就怎么做。即使他真的猜到了其中的缘由,对你也没有危险,对不对?你准备了不在场证据,但是又不敢使用,因为你不知道马克的尸体什么时候会被发现。如果有人在你声称接到他的电话之前发现尸体并伪造了自杀现场,那你的不在场证据就不攻自破了,一个不攻自破的证据是很要命的。所以你找了个机会跟本斯金谈话,更正了误会。你把事实真相告诉了他,打电话给你的是伦恩。你可以信赖伦恩来给你作证。但即使他抖出了真相,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是不是?谁也不会相信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