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密歇根州,1996年到1999年(第2/4页)

坐我旁边的人已经开始画了,画的是一幢房子。房子是大长方形,里面还有小长方形,代表门窗。接着还在屋顶画了烟囱,有烟飘出来。

我拿着铅笔想着要怎么下笔。前面的确是有静物可以写生,但是我才不要。我开始动手画市中心的铁路高架桥。我想象自己站在一头,在酒店对面那一侧。从那个角度,可以看到餐厅的大招牌,上面写着“热火”两个大字,下面的“全天营业”字体稍小一点。我在想象的时候,又记起更多细节,包括桥下水泥墙的警示灯,还有从弯道几乎看不见的酒店店门,窗户上还装了铁条。

老师刚刚说要画世界上我最喜欢的地方,这当然不是。不过我对这里有很强烈的感觉,那里就是我的家——桥下的弯道旁边,一家破旧的酒店,立在一样破旧的铁路高架桥旁边。我开始在比较暗的地方画上阴影,让铁桥在酒店门板上投下阴影。店门外面是放报纸的箱子,里面应该加点垃圾,还有停车场上的空罐和酒瓶。要再加上灰尘、污渍和破落败坏的感觉。我应该没办法把那种气氛画下来,就算要我在这里坐一整天,用上篮子里所有的铅笔也没办法。

我就这样沉浸在自己的白日梦里面,没注意到马提先生已经站起来离开座位。他说要离开教室几分钟,还要大家帮帮忙,不要趁机捣乱或犯下滔天大罪。他是要从后面走,走过我背后要出去,没想到他居然又跑回来,站在我后面。我还努力要把脑海里的景象画出来,没注意到他就站在我后面看。我又过了一分钟才发现他在我身后。

他什么都没说,只是一手抓住我的肩膀把我往旁边推,好让他看清楚整张画。

就这样,我生命中唯一美好的一章就这样开始了。



那一章持续了两年半。人生会有这样的改变,实在很有趣——人会有自己都不晓得的天赋。

那一周过完,我的课表已经重新排过了。直接跳过“基础美术”,现在我每天下午上的是“进阶美术自选课程”,吃完午餐就去,而且连上两节。那是一天上学最棒的时候,每到那时,我就像在沙漠里找到绿洲,也可以不必提心吊胆。

我甚至还交了朋友。没错,真的朋友,确有其人。他叫做葛里芬·金恩。在进阶班有十二个人,我是唯一的一年级生,葛里芬是唯一的二年级生。葛里芬留着长发,看起来好像什么都不在乎,只想当个艺术家。相信我,在密歇根州的米尔佛德中学,要保持这种想法实在很难得。第二天上课的时候,葛里芬跑来坐在我旁边。他盯着我手上画的东西,那是我头一次尝试人物素描,画的是利托大伯。葛里芬在旁边静静地看,看着我费力尝试,最后停下画笔。

“不错啊!”葛里芬说,“以前画过吗?”

我摇摇头。

“模特儿是谁?他坐着让你写生吗?”

我再度摇头。

“什么?你用记忆画的啊?”

我点点头。

“老兄,你也太神了吧!”

他弯下腰仔细看画。

“不过还是有点太平板了。”他说,“最好多加点阴影,这样五官会更立体。”

我抬头看着他。

“我只是建议一下啦!我知道这很不简单了。”

我放下画笔。

“这间学校怎样啊?”

我再度看着他,举起两手,像在说:难道你不知道我是谁?

“我知道你不能讲话。”他说,“不过我觉得那实在是酷毙了!”

什么?

“我是认真的啊!你看看,我就是话太多了。我真希望能……闭嘴,就像你一样不讲话。”

我摇摇头,抬头看钟,想看看还要多久才下课。

“还有,我叫葛里芬。”接着他伸出右手,我也伸手回握。

“要怎么说‘你好’啊?”

我盯着他看。

“我是说,你应该懂手语吧?手语要怎么说?”

我慢慢举起右手,对着他挥一挥。

“啊,这样,有道理。”

我放下手。

“那‘我讨厌这里,还有这里的一切’要怎么说?还有‘我希望每个人都去死’?”

记得吗?其实我的手语并不好,不过后来,我每天教葛里芬一两句,结果居然通通记起来了。到最后,葛里芬也学了好几个他特别喜欢的,我们在走廊上碰到,他就会打给我看,就像是我们两个的秘密暗号。抓住拇指摇一摇,意思是“无能”:顶住鼻子扭两下是“无聊”。要是有漂亮女生经过,手先贴住嘴再拉开,意思是“辣”。葛里芬还自己发明同时用两手,我猜那是“超辣”的意思。

每天我们都一起吃午餐,之后就可以去上美术课。你得了解这对我有多大的意义,我以前从来就没交过朋友。生活中有美术课、有葛里芬,这就好像我过着正常人的生活了。同时,学校里的每个人态度似乎都有些改变,我是说,当然不可能一下子变成球队大红人,毕竟在学校里,美术或音乐很强的人通常不会是众人争相膜拜的对象,要是有一根“偶像图腾柱”,那么我们应该是在最底端,不过起码还在图腾柱上。我再也不只是那个“奇迹男孩”了,不再只是那个不会讲话、有着神秘过往的学生。现在,我只是个会画画、很安静的学生。

我刚刚说了,这段时间在我的人生中非常少有,就某方面来说,真希望故事可以到此为止,让读者觉得,是啊,这孩子最后就这样顺顺利利过下去了。虽然一开始过得很辛苦,但是终于找到人生目标,之后就一帆风顺了。

事情当然不会这样发展,差得远了。



时光飞快转到我二年级的时候,也就是葛里芬高三那年。当时我十六岁半,一头鬈发,乱到我得定期剪短,才不会看不到路。我知道学校女生当时看我的眼光不一样了。听说我长得不赖,那时候只觉得莫名其妙,不过话说回来,再加上“不讲话”这一点,又更添神秘了。我在想或许我真的蛮受女生欢迎,还想过应该去约个会。班上来了一个新生叫娜汀,金发美女,据说是网球队的。这女生跟美术课的其他女生都不一样,每次在走廊上看到我,都会羞涩地笑笑。

“老兄,她想要你啦!”有一天,葛里芬在我耳边说,“去约她出来!我帮你约好了,就当你信差啦!”

我那时候已经有车了,是利托大伯的旧车,双色的水星马奎斯汽车。说不定可以约她去看个电影什么的,看电影前坐在餐厅里等,看完送她回家,我要怎么办?当然会听她讲话,不管她说什么我都会听,然后呢?又不能让她一个人一直讲。没人有办法一个晚上唱独角戏的,就算是美国高中女生也办不到。最后陷入沉默我该怎么办?开始写纸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