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雪地小屋密室杀人(第2/6页)

“我刚刚在附近猎杀猛兽。一到冬天白雪覆盖的时候,它们猎食没那么容易了,就会来翻人类的垃圾堆觅食。就在今天早上,我打死了一只野山猫。”

“我不知道这里离荒野这么近。”

拉克萨特对我的梅塞德斯汽车更感兴趣。“我以前从没见过这种车,”他摸着挡泥板说,“我敢打赌,这玩意儿花了你不少钱吧?”

“确实不便宜。”我不想继续这个话题,转身离开。他也跟着从汽车旁离开,让我松了口气。

这时,穆霍恩已经下来了,手里提着三双雪地鞋。看到拉克萨特,他皱了皱眉,似乎打算说点什么,但临到头又改变了主意。我们的猛兽猎人沿着顺时针方向转过小屋,消失在房子背后。

“哦,真是个完美的清晨!”爱玻容光焕发地说道。

“昨晚山上下了雪。”安德烈说,“等下你会发现,有些地方雪积得很深。”他跪下来替爱玻整理雪地鞋,我却自己可怜巴巴地挣扎着穿好。

“你雇了几个人帮忙打理旅舍?”我问道。

“看生意情况而定。如果某个周末预订特别多,我会临时从镇上请几个短工。”

“拉克萨特就是你请来的短工?”

“他偶尔来帮帮忙。不过,这家伙靠不住。”

“他刚刚告诉我,今天早上,他打死了一只山猫。”

“哦,是吗?每到冬天,猛兽就会到山下来觅食。”

我们出发向北走去。穿过冰封的湖面,爬上平缓的山坡。爱玻和我穿雪地鞋还不太习惯,走起来比想象中困难多了。刚走出一英里,我大腿肌肉就痛得不行。

“翻过这个山头,我们可以在特德·肖特的小屋里休息一会儿。”穆霍恩提议道,“顶着这种寒风走路可不容易,尤其你们还不习惯。”

“特德·肖特是谁?”

“一个退休的股票经纪,几年前搬到本地。他一个人住,不过对偶尔上门的客人倒也友好。”

我们爬上山坡最高处之后,小屋就出现在眼前。屋旁不远处停着辆福特房车。从小屋门口到路边积着厚厚的雪,把路都埋了起来。小屋的烟囱里正冒着烟。

“他肯定在家,”穆霍恩道,“壁炉燃着,而且没有离开屋子的足迹。”

我们跟在他身后朝山下走去。爱玻指着左边问道:“那是北美山猫的脚印吗?”

穆霍恩走近看了看,说:“好像是。脚印间隔有九英寸的样子。可能就是格斯·拉克萨特今天早上打死的那只。”野兽脚印一直延伸到小屋一角,然后改变方向朝远处走去。越靠近小屋,雪积得越深。如果不是穿着雪地鞋,我怀疑我们根本就走不过去。好不容易走到门口,穆霍恩也不脱下手套,砰砰地敲着门。

没人应门。他试了试门把手。“门没锁。”他说着,小心翼翼地推开门,门外的积雪落在了屋内地板上。他摸索着开关,头顶一盏灯亮了起来。从他肩膀上方望过去,我看到一个宜人的房间,壁炉边摆放着大大的安乐椅。从房顶天窗射入的阳光照得屋内暖洋洋。我能看清充作卧室的阁楼上,床还没整理。餐桌上还有些脏的碗碟。

安乐椅的椅背上露出一个人的头顶。我和爱玻留在门口,穆霍恩急忙向椅边走去。“特德,是我,安德烈,刚刚穿着雪地鞋路过,顺便来——”他弯下腰,轻轻摇着椅子上的男人。然后,我发现他脸色变了。

“怎么了?”我边问,边朝屋里走去。

“我的上帝啊——他被刀刺中了。”

我赶紧看了看,他说得没错。安乐椅中的男人已经身亡。

穆霍恩拿起墙上挂着的摇柄电话通知了警方。

佩特警长半小时后到达现场。他和我在北山镇的铁哥们儿蓝思警长大不一样。这家伙看起来不像是待在这种偏僻地方的人——他穿着定做的制服,外面套着一看就很贵的皮毛外套,又高又瘦,微微皱着眉头。他问我们怎么会一大早到小屋来。一开始他对我毫不在意,但发现我是个医生以后,明显来了兴致。

“我们刚好没有全职验尸官,”他说,“霍桑医生,你能帮我们推测一下死亡时间吗?”

“我可以试试,”我说,“但尸体离壁炉太近,很难判断准确。尸体上没有尸斑,也没僵硬。他有可能刚死几分钟,也可能死了几小时。不过,不可能超过几小时,因为我们进来时壁炉还燃着。如果死亡时间超过几个钟头,壁炉很可能已经熄灭了。”

“也就是说,他在天亮后才被杀。”

“我认为没错。我们发现尸体时刚十点左右。屋里没开灯,而且餐桌上还有早餐留下的脏碟子。”

“天亮以后雪就停了。”佩特警长转过头对穆霍恩说,“你进来的时候,屋里没别人吗?”

“只有可怜的肖特。”

“而且,外面没有出入小屋的足迹?”

安德烈摇摇头。

“没有任何足迹,”我附和道,“我们搜查了小屋内外,到处都没放过。我们进入的那扇门是唯一一扇。在我们推开它时,门口还积着雪。没有谁靠近过小屋,除了一只野山猫。”

“那凶手肯定是在小屋过夜。”警长断言,“不过,他怎么可能离开小屋,却没留下丝毫足迹?”

“自杀,”穆霍恩说,“自杀是唯一的解释。”

佩特警长眉头皱得更深了:“如果是自杀,那凶器在哪儿?”

这个问题正中红心,我们都不知道凶器在哪儿。

警方带走了尸体。他们把尸体放在雪橇上,一路拖着翻过白雪覆盖的山坡,直到山下可以通车的路边。然后,我们三人回到旅舍。

“跟我说说肖特这人。”我对安德烈说,“你认为谁有杀他的动机?”

旅舍老板耸耸肩:“我猜是他以前认识的人吧。自从他搬来本地之后,很少跟附近的人碰面,谁也谈不上对他有敌意。正如我之前告诉你的那样,他虽然友好,但喜欢独处。”

“他到旅舍来过吗?”

“没怎么来过。”他好像突然想到什么,打了个响指说,“不过几天前他倒真是来过。来拜访在此居住的一位女士。我记得看到他时还吃了一惊,但转过头就忘到一边了。”

“她还在这儿住着吗?”

“是的,我想她还在,就是德弗洛夫人。”

我去打听德弗洛夫人的房间号,留下爱玻继续和安德烈愉快地闲聊。总台服务员听到我的问题,指了指正在大堂对面翻阅时尚杂志,有三十几岁的苗条女人。谢过他之后,我走向那女人。“抱歉,请问是德弗洛夫人吗?”

她转过身微笑道:“是的。我们认识吗?”

“我还没有这个荣幸。我叫山姆·霍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