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劳动体系建立的理论基础(第3/6页)

[26]1920年12月8日,就颁布惩治政策通告问题,捷尔任斯基在致全俄特别委员会业务主管人员的便函中指出:必须致信告诉所有特别委员会、特殊处和区运输系统特别委员会,我们的监狱装满的不是工人和农民,而是资产阶级和苏维埃政权的真正敌人。为此,中央必须注意监狱的居民,它的社会成分。应当考虑,把这件事委托给谁去做,和谁来制定所有监狱居民报表的样式。为此需要召集萨夫拉索夫、赞格维尔、弗拉吉米尔和我们的人员开会。

对于不是因为反革命行为而被捕的工人和穷人,应当在工厂工会或者其他工农组织的担保下广泛实行提前释放,同时责成它们对罪犯进行改造。我们特别委员会应当记住,他们是在进行阶级斗争,因此要自觉对待这一问题,弄清怎样以及采取何种方法对待不同的人。总之,要用我们的政策占领所有监狱。这不是司法机关的事情,而是我们的事情。[27]

1921年1月8日,全俄特别委员会主席捷尔任斯基签发的《全俄特别委员会关于特别委员会机关惩治政策的第10号命令》也充分体现了这种观念:“外部战场没有了,资产阶级政变的危险性消失了,国内战争的危急时期结束了,但是却留下了严重的后果:监狱中人满为患,并且其中关押的主要是工人和农民,而不是资产阶级。应该消除这种不良后果,为监狱减负,同时要目光敏锐地将那些真正威胁苏维埃政权的人关进监狱。在战争情况下,甚至是市场上微不足道的投机,或者穿越前线的行为都可能会给红军带来危险,但是现在就可以排除类似事情的危险性了。

“今后同强盗惯犯的谈话应该简短,但是不应当把有小偷小摸或者投机行为的工人和农民们关押在监狱里。大规模的投机很危险,但是要予以循序渐进地解决,我相信,苏维埃政权采取的一揽子经济措施一定会解决这一问题。的确,盗窃现象十分严重,其中许多参与者是工人,但是,如果不把有盗窃行为的工人关进监狱,而是让其在自己的工厂里工作的同时,由其他工人负责对他进行教育的话,那么在诚实人包围下的西多洛夫或者彼得罗夫有可能会再次偷盗,这样他就会再次给自己的工厂脸上抹黑,或者他因此而转变为一个诚实的同志,这么做,要比对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效果更有力、更合理。工作环境可以拯救弱者和觉悟低的同志,而监狱则会把他们彻底毁掉。”特别委员会机关的口号应当是:“监狱是给资产阶级准备的,对工人和农民要采取同志式的教育……”[28]当时,应当被关在强制工作营的大体上是这几类人员:不劳动分子和居民中的寄生阶层——商人、经纪人、投机分子、无固定职业的妇女等;反革命分子和资本主义制度的拥护者;某些职务犯罪人员,采取措施逃避工作的人和怠工者;国内战争的战俘等。1919年上半年在强制工作营设立之后,由于监狱人满为患和缺少关押地,于是作为临时措施,甚至允许不把某些不太危险的刑事犯关入监狱。

然而,从20年代,尤其是从20年代中期起,能否提高强制劳动机构经济职能问题开始逐渐成为保留还是关闭强制工作营的关键所在。当时,“国家极为严重的经济状况和饥饿使强制工作营的生活令人难以忍受。短期内,身体健康的人失去了劳动能力,死了许多人。用于营生活费的资金严重不足。许多省因无力供给资金而提出关闭强制工作营的问题。关押地面临的这种危机局面,部分是由于1922年其生活费来自地方财政预算。政府只把15个具有全国意义的关押地列入了国家供应计划之中。属于这一类的有:最大的隔离监狱、未成年人劳动教养院和地方政治犯监狱。地方机关因为不愿意给自己本来就十分困窘的财政预算增加负担,因此回避关押地的一切物质要求”。[29]在这种情况下,“让人们相信强制工作营既能起到隔离阶级敌人,又能带来物质利益的作用是非常难的事情”。[30]于是,人们开始更加关心今后强制工作营应当如何解决自身生存的经济问题。

1920年春,在全俄特别委员会主席团收到的一份呈文中提到了关于囚犯关押状况的事情:“安德罗尼耶夫集中营警备司令在亲自查看了营中关押的囚犯之后谈了自己的看法,——我在想,为什么这些愚昧无知,而且多数几乎全是农民出身的囚犯哪里都不使用他们,关押在营中什么活都不干,干消耗不够吃的口粮,因为吃不饱而生病和死亡……”[31]当时,类似的呈文来自各地。在强制工作营处于去留抉择困难的情况下,迫切需要有特殊远见而且热衷于强制工作营事务的人物出现。北德维纳省强制工作营警备司令就是这种人物之一,1920年1月,他在呈文中写道:“此时此刻我可以大胆地说,未来强制工作营一定能给国家带来巨大的帮助和益处,尤其是在营中人满、供应后者饮食和衣物的情况下。”[32]“1924年,在捷尔任斯基的信中似乎第一次提到,苏联惩治政策主要目标的定位应从革命的浪漫主义向国家实用主义转变的问题。与自己1921年1月8日下达的命令内容相反,捷尔任斯基否定了对罪犯进行阶级划分和区别对待的必要性”。“5年以后他的这种思想成了古拉格经济学说的基础——为了对难以到达且有着丰富矿产资源的伯朝拉、奥伯多尔斯克等北方地区进行经济开发,囚犯们被派到了这些地区”。[33]

1924年10月16日,全苏中央执行委员会决议通过了俄罗斯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劳动改造法典,该法典第九条规定:“每个劳改机构都应当坚决奉行通过关押在其中的囚犯劳动来弥补犯人自身的开销,但是同时不能忽视改造的目的。”[34]法典在明确规定劳动改造机构今后要坚决走自给自足经济道路的同时,还表明,工作重点明显由两部分构成,即通过强制劳动解决经济任务和对苏联惩治政策各项原则的实施。

在加速实现工业化进程中形成并发挥无限动员能力

强制劳动机构的职能从以教育为主向以经济职能为主的转变,显然还与准备宣布在一国建设社会主义、工业化、向计划经济过渡、结束新经济政策的方针,以及正在成为国家经济生活主要成分的工业企业中,劳动关系发生的急剧变化密切相关。1925年12月,联共(布)十四大的决议提出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方针。决议指出:“要从下述观点来进行经济建设:使苏联从一个输入机器和设备的国家变成生产机器和设备的国家,从而使苏联在资本主义包围的环境下绝不会变成资本主义世界经济的附庸,而成为一个按社会主义方式进行建设的独立的经济单位。”决议反映出苏联领导集体已决定走一条摒弃资本主义经济规律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这样,就“彻底改变了经济思想的整个方向:从合营经济、调解阶级与劳动冲突的新经济政策思想转变到不惜任何代价、不顾居民中个别团体和阶层的抵抗,加速生产的发展,以保证落后的农业国迅速转变成经济和军事方面更强的工业国。新经济政策时期奉行的阶级和解与合作思想被随着向社会主义推进阶级斗争日益尖锐化的提法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