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编 个人、地方与天下认同(第4/13页)

清末之际,功利主义代替过去儒家的德性人生观,开始成为显学。梁启超在1905年说:“夫功利主义,在今日蔚成大观,昌之为一学说,学者非惟不羞称,且以为名高矣。”[29]到五四时期,功利主义发展为一新的人生观,在启蒙知识分子之中已经非常普遍。功利主义在当时也被翻译为乐利主义,更能体现功利主义之中快乐主义与功利主义两大内涵。1902年梁启超介绍功利主义的泰斗边沁的学说,在谈到译名时说:“此派之学说,日本或译为快乐派,或译为功利派,或译为利用派,西方原义则利益之义也。吾今隐括本派之梗概,定为今名。”[30]高一涵在《新青年》上发表过一篇《乐利主义与人生》的文章,他依据边沁的学说,详细阐述了乐利主义的两大基础:一是快乐主义,人生的归宿是去苦享乐,谋得幸福;二是功利主义,所谓的善是可衡量的,是最大多数人最大的幸福。[31]

现代人的快乐主义与传统人生观中的快乐是不同的。儒家的乐是一种“颜回之乐”,生活在陋巷,过的是清贫生活,但在学习中享受到智性和德性之乐。王阳明后来说:“乐是心之本体。”王心斋还提出乐学,生机畅遂,超越私欲,乐之本体自然呈现。“这种自得之乐,是超乎富贵利达之乐,是通乎贫贱患难之乐,是人性本体的真乐。”[32]佛教也讲去苦求乐,但佛教的苦乐是本体和存在意义上的苦难和快乐,具有强烈的宗教性和精神性。然而,晚清以后出现的趋苦求乐则是心理意义上的动机,是凡俗人生的本能追求,带有强烈的感官性质。

这种功利主义的苦乐观在晚清康有为那里就已经出现。在康有为看来,乐就是善,人所欲者乃可欲者。而他所谓的乐,又带有强烈的欲望动机和感官享受。[33]事实上,康圣人本人就是一个很在意食色的享乐之人。

功利主义既是一套人生观,又是一种伦理哲学。传统儒家的人生观是德性论,人生的意义在于成就圣贤所教导的君子之德。到了五四,当儒家的德性伦理崩溃之后,便出现了各种各样现代的人生观,转向了快乐主义和功利主义。人生的意义不再是德性,而是幸福与快乐,快乐便是善。冯友兰在1924年出版的《一种人生观》中,重新解释了什么是善,即什么是好(good):“凡欲,就其本身而言,皆不为恶。凡能满足欲者,就其本身而言,就皆可谓之‘好’。”“好的意义,就着本能而言都是好的,凡是能使欲望满足的都是好。”[34]在冯友兰看来,凡是可欲的,都是善的,都是具有内在价值的。杜亚泉也在《人生哲学》一书中说:“人类的生活,若是善的,就是合理的且快乐的。”[35]这是五四时期对何者为善的重大转变,从传统的德性人生观转向了世俗的幸福欲望。这些变化并非冯友兰、杜亚泉个别之思想,在五四时期众多人生观讨论中是相当普遍的共识。

功利主义人生观对五四个人主义的形成影响巨大。这首先表现为对人性基本预设的变化。传统儒家的人性观是性善论,人人皆有善根,有可能成为德性高尚的君子。然而,晚清流入中国的英国功利主义思潮,从霍布斯、休谟到边沁、密尔父子,都将人性解释为对利益的欲望,对生命自我保存的本能追求。外来的功利主义思潮刺激了荀学、墨学和佛教的复兴,梁启超等人很兴奋地发现,荀子的性恶论、墨子的“交相利”和佛教的苦乐观可以呼应西方的功利主义。1901年,梁启超将霍布斯的功利主义介绍给中国思想界,他非常欣赏霍布斯对人性的判断:

善者何?快乐而已,恶者何?痛苦而已。故凡可以得快乐者,皆善也。凡可以得痛苦者,皆恶也。然则利益者万善之长,而人人当以为务者而已。……利己一念,实万念之源也。霍氏因论人生之职分,以为当因势利导,各求其利益之最大者,以就乐而避苦,此天理自然之法律,亦道德之极致也。[36]

梁任公虽然认为霍布斯的观点惊世骇俗,但“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去苦求乐的欲望人性观从晚清发端,到五四时风靡整个思想界。《新青年》杂志在宣传介绍功利主义方面,当立首功。陈独秀在《人生真义》一文中说:

执行意志、满足欲望(自食色以至道德的名誉,都是欲望),是个人生存的根本理由,始终不变的。[37]

《新青年》杂志第2期发表的《人生唯一之目的》,说得更透彻:人生的唯一目的,乃是求生,追求幸福和快乐。何谓快乐者?满足感性,满足欲求之意志也。从快乐主义出发,引出了利己主义的合理性:

所谓“合群”、“公益”者,尽变为涂饰耳目之名词。人人心中,各怀一最小限度之个人主义。……人类既无为人、为物之天职,则所当为者,舍我而外,更有谁哉……“为我”两字,既为天经地义,无可为讳。[38]

如此惊世骇俗之言论,并非一日之寒,事实上,从晚清对杨朱的翻案便开始了。前文提到,古代中国留下的杨朱式个人主义的思想传统,在大部分朝代里面都不具有价值的正当性,但到晚清以后,随着“个人的发现”,杨朱之学有复兴的趋势。梁启超在复兴杨朱学方面有其首功。早在1900年,梁启超在讨论“利己与爱他”时,便为杨朱翻案,他说:“昔中国杨朱以我立教,曰‘人人不拔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吾昔甚疑其言,甚恶其言,及观英、德诸国哲学大家之书,其所标名义与杨朱吻合者,不一而足。”“天下之道德法律,未有不自利己而立者也。”梁启超提出,今天不仅要提出墨翟之学以救中国,而且要发现杨朱之学亦可救中国。[39]后来,梁任公对杨朱还作过几次专门研究,他认为杨朱是“极端的个人主义,其性质是纯然‘非政治的’”。[40]不过,杨朱的所谓“为我”与浅薄的自私自利不同,乃是一种“无我的为我主义”。其人生观,以返归自然状态为最终目的。杨朱追求的是现世的快乐,以顺应人类低级之本能为教,是一种极端的现世主义和肉欲主义。两千年来中国文学,皆以杨朱之学为根核也。[41]梁启超对杨朱之学在态度上是充满矛盾的,一方面欲取杨学为近代的“个人”奠基,另一方面又不满其颓废的、消极的人生观。当民国初年个人主义在中国开始蔓延,梁任公惊呼:“今举中国皆杨也。……呜呼,杨学遂亡中国!杨学遂亡中国!”[42]与梁启超持同样看法的,还有严复。严复一方面肯定杨朱之学为我之学的合理性,“人皆自修而不治天下”,“为我”并非等于自私;另一方面又不满杨朱之学后来的蜕变,蜕变为“拔一毛以利天下不为”的自私自利。[43]梁启超、严复对杨朱之学的这种矛盾态度,表明他们心目中的自我,虽然以个人为本位,却是一个有公共担当的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