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国家建构中的地方认同(第2/9页)

隋唐之后,政治重心从地方上移到中央,州县用人,皆出于吏部,选举废而考试兴,乡官废除,钱穆因此指出,“此实中国政治史上古今一大剧变,不可不知”。[11]宋沿袭唐规,中央集权越来越甚,军权集中,财权集中,地方日趋贫弱,无所成就,“惟其地方贫弱,所以金兵内侵,只中央首都(汴京)失,全国瓦解更难抵抗”。钱穆引用顾炎武的话说:“天下太平,则小官多,大官少;天下之乱,则必然是大官多而小官少。”[12]唐宋之后,科举制兴起,国家官僚通过自上而下的考试,从庶民阶层当中吸取大量精英,形成一个流动的等级制社会。科举制与察举制不同,其评价和选拔尺度在上不在下,读书人虽然散在各地,却通过科举的网络形成一个共同的高级文化、一个全国性的士大夫网络。地方精英身在民间,心在朝廷。宫崎市定说过一段意味深长的话:在唐宋的官僚制代替六朝的贵族制过程中,“官僚制只有在自身发展的过程中吸收贵族制的长处,并通过自身的贵族化才能打败旧贵族制。……夺取流品这一贵族主义的武器作为自己的武器,再通过科举制把比门第贵族更加贵族的读书人吸收到自己的阵营内,而后,官僚制才得以完全打倒贵族制。此时,官僚已经不单纯是官僚,而变成比旧贵族更具贵族教养的知识官僚”。[13]

明清两代君主专制达到历史的巅峰,朝廷对地方封疆大吏严加控制,权力高度集中于中央。然而自上而下的行政权力只达县一级,填补乡官废除之后所留下的地方权力空间的,是科举制度下的乡绅。明清时期的乡绅与汉代的乡官不同,后者由民众推选,再由长官任命,权力的根源与活动均以地方为主。而乡绅的士大夫官僚身份和种种特权,则由朝廷主持的科举制授予,乡里民众不得与闻,帝国期望他们的,乃是担负起地方教化的责任,以弥补地方权力之不足。[14]诚如钱穆所说:“惟两汉地方自治已成为政治制度之一环,而宋、明之地方自治则仅为一种社会事业,惟其两汉之地方自治为一种政治制度,故上下一气,其收效宏而速。惟其宋、明之地方自治为一种社会运动,故上下不能一气呼应。”[15]乡绅不是原子化的个人,他们形成了一个与正式的权力系统有密切关系又相对独立的“士绅社会”。这一“士绅社会”与基层民间有着非常内在的密切结合,镶嵌在乡村的家族宗法关系和城市的地域、邻里关系之中,通过乡约、乡学、社仓、赈灾、调解以及举办各种公共事业,士绅在乡村的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中扮演了不可缺少的地方精英角色。而在明清年间,随着城市商业化的成熟,一批中上阶层的士绅移居城市,他们又在城市的公共生活中继续乡村社会的精英角色,有些研究者将这些士绅所主导的城市生活视作中国式的“绅士管理型的公共领域”。[16]斯科克波(Theda Skocpol)又把这样一个将乡村与城市联为一体的士绅社会称为“集市社会”:士绅阶层通过施坚雅(G.William Skinner)所说的集市网络,将分散的乡村与商业城市连接起来,形成一个全国性的社会经济文化网络。[17]

正因为“士绅社会”在国家体制之外,又是国家体制非正式延伸的一部分,因此与朝廷权力的关系具有既依附又独立的双重性质。士绅的特殊身份使得其在官家面前代表民间,在民间面前又代表官家,因此也同时具有了国家与地方的双重意识。对于他们而言,国家认同与地方认同不是相互冲突的,而是内在镶嵌的。近年来,科大卫、刘志伟、郑振满等“岭南学派”的出色研究,已经证明了明清时期的家国认同并非一般人认为的那样紧张,恰恰相反,国家的认同不是抽象的,而是内在于地方一整套宗族祭祀和礼仪制度之中。[18]这种与欧洲迥然不同的社会与国家、地方与中央的复杂关系,一方面使明清士绅们在两种认同之间转换自如,另一方面又存在着微妙的张力。一旦有机会表现,地方意识就会突破内在的国家认同,表现出其独立不羁的一面。同样为“士绅社会”,明与清大不相同,明代有绅士又有绅权,到了晚明,甚至一度挑战中央权力;而到了清代,如杨国强所言:“清代二百年间有绅士无绅权。绅士只能同地方官合作,不能嚣张。”[19]然而,一旦中央权力式微、大一统帝国内外交困,已经形成了一个思想与阶层共同体的士绅们,便会从非政治化的社会性格,迅速政治化,从地方挑战中央,成为改朝换代的中坚力量。

二、晚清的朝廷与地方士绅

清末民初所发生的“三千年未有之变局”,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而言,似乎只是一次轮回,从中央集权重新回到封建割据时代。但这个回转,并非突然发生,乃是经历了60年的滴水穿石。被压抑了二百年的士大夫精英,到了晚清经过湘军崛起、科举废除、晚清新政、谘议局与资政院成立等一系列历史时刻,一步步逼近政治舞台中央。随着晚清近代民族国家意识的出现,与此相对应的地方意识也得以强化,并获得了新的历史形式,地方精英的国家化与地方意识对朝廷的挑战,最终引发了一场地方对中央的革命——辛亥革命。

第一个历史时刻是湘军的崛起。为了镇压太平天国,清廷被迫让曾国藩、李鸿章等士大夫精英在地方上自主募饷、设厘卡、办团练,以后又办企业、搞洋务,从此地方势力有军队、有财力、有圈子,形成尾大不掉之势。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刘坤一这些晚清一代重臣与传统正途出身的士大夫不同,他们虽然有功名,却基本是地方士绅,因军功显著得以提拔,有儒家的正统观念,在“理”之外,更重“势”,与正统出身的士大夫清流不同,有清醒的现实感,灵活实用,不拘泥于经典陈义。重新崛起的地方势力以封疆大吏督抚为核心,背后又有各地地方士绅支持,清代二百年衰落的绅权重新抬头。此时的士大夫精英已不纯粹是国家精英,而是有相当的地方性,开始形成与中央疏离的地方精英。这一情形与东汉末年类似,在国家贵族之外,出现了地方豪强,而地方豪强的合法化名义,不再是传统的“封建”,而是一个经过日本转手而来的西方新词“地方自治”。杨国强指出:“地方自治是西来的学说,但是在中国能与之现成对应的恰恰是绅权。于是古老的东西因西学传入而获得了一种新的生命力。这个过程造成的变化借西来的学理助成了绅界的强势,因此,彼时的状元张謇和进士汤寿潜、谭延闿、汤化龙、蒲殿俊等等,虽然都官格齐备而宁肯在官场之外,以绅界领袖的面目造时势。”[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