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在路上 第十七章 遇见乞者(第3/4页)

门罗——若这就是詹米朋友的话——穿着一件层层破布般的衣服,一块用蓝莓汁液染过的褪色布料,从另一件外形怪异、可能曾是女用罩衫的衣物中露了出来。腰带上没有挂皮袋子,而那腰带不过是一条老旧的绳索,上面吊着两只毛茸茸的垂着头的死动物,胸前则挂着一个鼓鼓的皮夹。这皮夹跟他的其他行头相比,品质异常好,束口的绳子上还挂着一些金属物件:宗教奖章、军功勋章、旧制服纽扣般的东西、穿洞串起来的磨损硬币,以及三四个刻着神秘标志的深灰色矩形金属块。

他矫捷地跳过凸石,詹米起身相迎,两人热情拥抱,大力拍打彼此的后背,以男人的怪异方式相互问候着。

“门罗家一切都好?”詹米边问边往后站,审视着老友。

门罗低下头,发出怪异的咯咯笑声;接着,他扬起眉毛,头朝我一点,粗短的手挥出一道异常优雅的手势,表示疑问。

“我妻子。”这新鲜的介绍语使他因为害羞和骄傲而微微脸红,“我们刚结婚两天。”

门罗听见这消息,加深了笑容,朝我鞠个躬,动作非常繁复优雅,迅速触碰着头部、心脏和嘴唇,并以几乎平行于地面的姿势在我脚边结束。完成惊艳的仪式后,他像特技演员一样一跃而起,再度大力拍拍詹米,这次纯粹是恭贺。

接着门罗的双手开始惊人地比画动作,先指向自己,再指着森林,指指我,又指回他自己。一连串的手势和挥舞,让我几乎看不清他飞舞的双手。我见过聋哑人士对话,但从没见过动作如此迅速优雅的。

“是吗?”詹米惊呼着,这次轮到他大力拍击对方表示恭喜。我想,难怪男人对于皮肉伤总是不屑一顾,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彼此捶打。

“他也结婚了!”詹米转头对我解释着,“已经六个月了,跟一个寡妇——噢,好啦,一个丰满的寡妇。”他看到门罗在一旁以手势强调着,便修正自己的说法。“她有六个孩子,住在都柏兰村。”

“真好,至少,看来他们伙食不错。”我指指挂在门罗腰带上的兔子,礼貌地说。

门罗立刻解下其中一只递给我,脸上的善意让我觉得却之不恭。我报以微笑,暗自希望里面没有藏着跳蚤。

“结婚礼物。”詹米说,“非常感谢,门罗。你一定要接受我们的回礼。”于是,他从青苔地上拿起一瓶麦酒,递了过去。

礼数已周,我们都坐下,一起享用第三瓶酒。詹米和门罗交换着新闻、闲话,只有一人开口说话的事实似乎并没有减弱谈话的热烈程度。我没怎么参与对话,因为看不懂门罗的手语,不过詹米在一旁给我翻译和说明,尽力让我加入谈话。

谈到一半,詹米用拇指戳了戳挂在门罗背带上的一套矩形铅块。“变专业啦?”他问道,“还是只在猎物很少的时候才做?”

门罗点头如捣蒜,好像脖子里装了弹簧。

“那是什么?”我好奇地问。

“Gaberlunzies11.”

“噢,我只想确定一下。抱歉问了这个问题。”我说。

“Gaberlunzie是乞讨的执照,外乡人。”詹米解释说,“他们可以在教区内行乞,而且一周只有特定的一天可以行乞。每个教区有各自的执照,所以一个教区里的乞丐不能到隔壁教区行乞。”

“看来,这个系统还挺有弹性的。”我说,眼睛看着门罗的四枚铅块。

“啊,嗯,门罗的情况比较特别,你懂吧。他曾经在海上被土耳其人俘虏,在船上的厨房忙进忙出多年,接着又在阿尔及尔当了几年奴隶。他就是在那里没了舌头的。”

“他们……把他舌头割掉了?”我觉得有点晕眩。

詹米似乎不受这件事的影响,不过他显然认识门罗好久了。

“噢,是啊。还弄断了他的一条腿。背也是吧,门罗?”他看着门罗比画出一串手势,修正道:“背是意外,在亚历山大港的时候,有东西正好从墙上掉下来。至于脚,那是土耳其人干的。”

我其实并不想知道,但门罗和詹米都一副很想告诉我的样子。“好吧,他的脚怎么了?”我顺着他们问道。

门罗带着一点骄傲,脱下破旧的木鞋和紧身裤,露出扁平大脚,脚上皮肤又粗又厚,一块白、一块红。

詹米说:“热油烫的。他们用这种方式逼迫被囚的基督徒改信伊斯兰教。”

“这个说服方法看来很有效。所以,这就是好几个教区都同意让他行乞的原因?以此弥补他代全体基督徒遭受的磨难?”我说。

“没错。”我能举一反三地领会到这件事,詹米显然很高兴。门罗也表达了欣赏,深深行了一个额手礼,还加了一串生动到有点粗俗的手势——我猜是在赞美我的外表也同样美丽。

“谢啦,兄弟。是啊,我想,她会让我很有面子。”詹米见我挑起眉毛,机警地转过门罗的身体,让他背对着我,这样我就看不到他飞舞的手指了,“好了,跟我说一下村子里的近况?”

两人挨着头,继续着不平衡的对话,而且讨论越来越热烈。既然詹米的表达有限,主要是哼声和赞叹,我也撷取不到什么内容,于是自顾自地研究起我们坐着的石头上冒出的奇怪小植物。

当他们结束谈话、休·门罗起身离开的时候,我口袋里已经装满了小米草和岩薄荷。他对我最后一鞠躬,又在詹米后背一击,拖着脚走到岩石边缘,然后消失不见,动作跟他猎的兔子逃回洞里一样快。

“你的朋友们真有趣。”我说。

“是啊。休是个好兄弟。去年,我跟他还有其他人一起打猎。他独来独往,不过他现在是专业乞丐,这工作常要求他在不同教区间奔波,阿达和切斯特山的一切事情,他都知道。”

“包括霍罗克斯的下落?”

詹米点点头:“没错。而且他会帮我带口信,以变更会面地点。”

“这样就干净利落地摆脱了杜格尔他们,假如他想拿你赎回霍罗克斯的话。”

他点点头,一边嘴角扯出微笑:“没错,是这样。”

***

我们返抵旅店,又是接近晚餐时间。不过这次,杜格尔的大黑马和另外五匹马都在庭院里,满足地咀嚼着干草。

杜格尔在屋内,拿酸麦酒洗去脖子上赶路时留下的污垢。他朝我点头示意后,转身迎接他的外甥,不过没说话,只是站在那儿,头偏向一边,故作不解地看着詹米。

“啊,对了。”他终于开口,语气是解开难题的得意,“现在我明白你在意什么了,小伙子。”他转身看我。

“看过发情期快要结束的红公鹿吗,姑娘?”他故作神秘地说,“那些可怜的动物会好几个星期不吃不睡,因为它们没时间浪费,不是忙着击退其他公鹿,就是在服务母鹿。发情期一结束,它们就瘦成皮包骨头,眼睛凹陷,全身上下唯一不会无力颤抖的部位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