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编 国人的劣根性(第4/11页)

从最简单的道理上看,一次一次感到别人在侮辱自己,除了很少的情况下确有其事之外,更多的恐怕是一种神经过敏。只有那种内心里极度不自信的人,才会认为全世界都是在说他。我们在生活中可以碰到不少这样的人,在一个集体里生活,他总是认为自己是受害者,任何漠不相关的东西在他看来,都可能是一种恶意。而这种人往往是这个群体中最弱的。久而久之,有一种精神病的名字倒是比较适合:受迫害妄想狂。同时,他会怕任何人指出或者知道他的弱点,一旦被指出,这人就会怒发如狂,这时候他就会像个迫害狂了。

在一个国家中,这种病症一旦发作,尤其是面对自己同胞时发作的话,卖国辱华的帽子肯定是最先飞过来的。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不论在什么状态下指出本社会所存在的弊端与病症的,恰恰是医生、是真正的爱国者。而在一个扭曲的社会里,指出这些的人就是卖国,就是侮辱了这个群体。溃烂之处灿若桃花嘛。

遮羞布不是爱国,夸奖伤口的红肿不是爱国,这应该是一个社会最起码的、最基本的道德诚实。以遮羞布爱国者,缺乏这种任何人类社会最根本的素质。也难怪有人刻薄地称这些人为爱国贼了。用遮羞布爱国的话,恐怕这块布永远是扯不去的,而国是否能真强,也实在是一件说不好的事情。

努力培养奴才的礼仪

向过往的贵人致敬这件事古已有之,据说前朝某大诗人就曾经在某贵人的车马滚滚而过之后,亲吻了那有幸承载贵人车马的土地——按照这个做法,热爱土地就有了别的解释,而且礼仪这件事也就有了别的解释,至于到底是什么解释,我个人的理解是他挺不要脸的,别人怎么想我就不知道了。

至于说最近发生的另外一件事,我的理解跟上面那事儿基本相同。报载贵州黄平县目前在公路上出现了一个奇景,不少中小学生在公路沿线行走时遇见车辆,都要停下脚步敬少先队队礼。之所以出现这么奇怪的景致,是因为该县的领导说“这是全县推广的礼仪方式,有助于减少安全隐患,也让家长和老师放心,对此过往司机表示感动,孩子们则称已经习惯了”。

我说了,这事儿我个人理解为挺不要脸的,不是说这些被强迫“习惯”的孩子不要脸,他们是无辜的,而说的是主导这件事的当地教育部门。我能理解的车辆与行人的礼仪之一,是车辆应该礼让行人,尤其是孩子。让孩子给车辆行礼还真不知道是个什么礼仪,据说这种行为能让司机有些感动,从而降低安全事故——我不知道别人如何,反正要是我看见这种景象非吓一跳不可,减少事故看来可能性不大。所以,查诸先贤,也只有那个崇敬地亲吻贵人车马痕的人物可资引用。除此之外,我无法用任何其他方式表示对此事的厌恶之情。

而且那张新闻照片也不能不让我产生生理上的不适:三个衣着破烂的孩子从低到高站在路边,向一辆黑色轿车行礼。老实说,我从来不算个有多少教养的人,礼仪这件事我从来是能躲就躲。要是有这样的事情在我车前发生,我倒是未必会感动,而是会请他们把手放下来,告诉他们说,我跟他们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愿意的话请向我笑一下就好了,我当不起你们向我敬礼——我也想不起任何一个陌生人当得起孩子们的这种礼仪。

好奇心起,上网查了一下这个县的基本资料,发现这是个国家级的贫困县,平均海拔高、少数民族众多。这个国家级的贫困县,到底是在培养孩子一般的礼仪呢,还是从小就传授对于财富的毕恭毕敬?

要求生活在贫困中的孩子向过往的车辆致敬,本身传达的意义可以不论,可能最直接造成的印象,就是向财富与强势致敬。对财富与强势致敬虽然经常能看到,只是这种行为不能这么赤裸裸地加诸在天真未泯的孩子头上。我们的社会已经给了富人很多的特权与方便,但这些东西毕竟还是需要富人付出代价才能得到的,如果这种不用付出代价就能得到的礼仪成了标准格式,首先毁坏的就是我们一直在追求的平等。要知道,固然在财富程度上有差异,现代社会最基础的共识,就是“人人平等”。这个平等是人格上的平等。

这种所谓的“新礼仪”要是被推广,真不知道培养出来的孩子将来会是什么样子。在我看来,除了培养出一帮合格的、对于财富与强势保持尊敬的奴才外,实在是没啥其他的意义。这哪里是礼仪?这是一种精神上的跪拜罢了。

大家都会做算术

有时候解决生物学的问题,也不妨用经济学的视角去看。别以为这个世界上只有人类才懂得数数,其他生物可能没发明什么二进制、十进制,但在进化的过程当中,都学会了用经济学的方式调理自己的生活,主要的一个目的就是如何更好地生存与繁衍下去。其实这也不奇怪,生存就是一场博弈,而博弈论正好也在经济学上有所应用,而且是很大的应用。

那咱们就从细菌或者微生物它老人家说起。《围城》当中方鸿渐先生从那时候的“西太平大学”——克莱登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讲座,那时候出洋留学的海归算是个新鲜物种,是要大家都过来看西洋景的。虽然方鸿渐学问确实没学到,书多少还是读了些,原本这事儿还真能应付过去,结果演讲稿丢失,只好就他记忆所及谈了谈鸦片与梅毒对于中国的影响。鸦片这事儿咱不说,梅毒这件事倒是可以说说。

梅毒是一种绝大多数情况下靠性行为传播的疾病,方鸿渐老师的意思倒不是讲梅毒的病理学,这个他也不懂,他的意思我记得好像是说15世纪梅毒从南美传到欧洲,然后西方人来到中国后把梅毒也带了进来,这病在晚期的时候能够促使某些患者爆发出创造力。医学上好像是有这个说法,这是因为感染脑部而导致的精神异常。但医学上还有一个说法,这是后来才发现的:梅毒对人体的毒性在数百年的传播当中,已经开始下降了。

其实这也不算个很奇怪的事儿。根据生物学家说,我们这几十万年的进化,其实一直是跟着很多病毒、细菌一起走过来的,好多细菌都被收编了,或者至少不会再捣乱。而梅毒这种东西在外界生存不易,在体外活不了多久,尽快把宿主杀死不符合它最大程度传播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某些毒性比较小的就被选择了。这个解释是不是靠谱很难说,但还有一个例子似乎也能印证。

经生物学家研究发现,急性痢疾的发病有一种规律,就是如果当地靠近活水之类的水源,则病毒的毒性明显提高,要是当地没有这种迅速传播的条件,这病发作就没有那么厉害。经济学家提出的解释是,因为有活水或水源的话,病毒可以很方便地大量传播,寄主的受害时间短、反应强烈对于它们是有好处的,而要是没有迅速传播的条件,则必然要选择毒性轻一点的,免得那位倒霉蛋还没到能传播的地方就死翘翘了。这就是说,在自然的选择里,早就存在着这种适应性的博弈,甚至在每一次疫情当中,都能找到自我调适的机理,而这种调适用生物学可以解释,而用经济学、博弈论来解释,也并无不通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