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3/6页)

潘克赫斯特太太缓步走到桌子上的小讲台旁。

夏洛特将她的面容清晰地看在眼里。她便是人们称之为俊美的那种女人,瞳仁乌黑,眼窝深陷,嘴唇宽阔平直,下巴线条坚毅。若不是鼻子生得扁平多肉,她可谓是个美人。她那枯瘦的脸庞和双手,以及发黄的皮肤记录了她多次被捕与绝食抗议的经历。她看上去虚弱、干瘦,站都站不稳。

她举起双手,欢呼声和掌声几乎是戛然而止。

她开始讲话,声音清晰有力,但并不给人以声嘶力竭的感受。夏洛特惊讶地发现她讲话带有兰开夏郡口音。

她讲道:“1894年我被选入曼彻斯特贫民救济委员会任职,掌管一间劳动救济所。我第一次走进那个地方时大为震惊,因为我看到许多七八岁的小女孩跪在长长的走廊地上,擦洗冰凉的石头地板。不论严冬还是酷暑,那些小女孩都只能穿着单薄的低领短袖棉布连衣裙。夜里睡觉时她们根本没衣服可穿,因为穿睡衣就寝对于穷人来说太过奢侈了。她们之间常年不断地有人患上支气管炎,但这种情况并没有促使委员会考虑修改衣服的样式。不必说,直到我任职以前,那里的所有委员都是男性。

“我在劳动救济所里还见到怀孕的妇女在劳作、擦洗地板,干的是最辛苦的活计,直到接近临盆时才能停下。她们当中许多都是未婚女子,非常、非常年轻,甚至还是小女孩。生产之后,这些可怜的母亲只允许在医院里住上短短的两个星期,然后就必须做出抉择——要么留在劳动救济所,靠擦洗地板和做其他粗活来糊口,在这种情况下,她们将与自己的孩子分离;要么离开劳动救济所。她们可以留下领救济,也可以离开——怀里抱着出生刚刚两个星期的婴儿,没有希望,没有家,没有钱,没有地方可去。那些女孩会有怎样的下场,她们不幸的婴儿又会有怎样的下场呢?”

她们在公开场合讨论这些敏感的问题,夏洛特听得目瞪口呆。未婚母亲……甚至还是小女孩……没有家、没有钱……还有,劳动救济所为什么要让她们母子分离呢?这是真的吗?

下面还有更骇人听闻的事情。

潘克赫斯特太太的话音略有升高:“依照现行法律,如果一个男人糟蹋了一个女孩子,他只消一次性支付二十英镑就可以了事,寄养家庭不必接受检查。只要代养者[3]每次只接收一名婴儿,二十英镑一付,检查员就不能到寄养院去检查。”

代养者……糟蹋女孩子的男人……这些字句在夏洛特听来十分陌生,却又不言自明得让人心生畏惧。

“当然了,这些婴儿往往会以令人发指的速度夭折,而代养者则重获自由,可以去领取下一个牺牲品了。多年以来,妇女一直致力于修改《济贫法》,保护私生子,设法阻止那些有钱的流氓逃避抚养孩子的责任。她们一次又一次地尝试,但都以失败告终——”讲到这里,她的声音变成了充满激情的呐喊,“——因为关心这些事的人只有女人!”

听众爆发出一阵掌声,夏洛特身旁的一位妇女高喊:“说得对!说得对!”

夏洛特转向那个女人,抓住她的手臂。“这是真的吗?”她问,“这是真的吗?”

但潘克赫斯特太太又说话了:“我希望自己拥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把我在贫民救济委员会任职期间看到的人间悲剧全都讲给你们听。在委员会的院外救济部门,我曾经与一些寡妇有过接触,这些妇女竭力想要保全自己的住所和家庭。法律向这些妇女提供的救济只是杯水车薪,而且救济刨除了寡妇本人和她的子女中的一名,唯一的办法就是到劳动救济所劳作。即使一名妇女怀里还抱着吃奶的孩子,按照这个法案,她仍会被视为与健全男子无异的劳动力。人人都说,女人应该待在家里,照顾自己的孩子。我过去常常对男同事们说这样一句话,把他们惊得目瞪口呆——‘等妇女获得投票权以后,她们一定会确保母亲们确实能够待在家里照顾自己的孩子!’

“1899年,我被分配到曼彻斯特的生死登记办事处任职。即便我已经有了在贫民救济委员会任职的经历,我还是一次又一次感到震惊,世人对妇女和儿童的权利竟然如此地不尊重。我曾见过十三岁的小女孩到我办公室来为自己生下的婴儿登记——当然是私生子。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也束手无策。因为法定承诺年龄[4]是十六岁,而男人通常会声称,他以为那个女孩已经年满十六岁。我任职期间,一名非常年轻的母亲生下了一个私生子,她遗弃了婴儿,结果孩子死了。那女孩被指控谋杀而受审,被判处死刑。从公正的角度来看,那个男人才是谋杀婴儿的真正凶手,可他却没有受到任何责罚。

“那段日子里,我经常问自己,应该怎么办?我加入了工党,满以为工党委员会能够采取一些重要的措施,让政客们不再置若罔闻,能够提出关于妇女权利的要求。可是什么事也没发生。

“这些年里,我的几个女儿渐渐长大成人。一天,克里斯塔贝尔说的话使我吃了一惊:‘长久以来,你们都在为争取妇女投票权做出尝试。对我而言,我决心得到这个权利。’从那以后,我有了两句座右铭。一句是‘给妇女投票权’,另一句是‘对我而言,我决心得到它’。”

有人大声喊道:“我也是!”接着人群又爆发出一阵欢呼与掌声。夏洛特四顾茫然,她感到自己仿佛是童话中的爱丽丝,走进了魔镜,发现自己置身于另一个世界,在那里,一切事物都与本来的面目全然不同。当她在报纸上读到关于妇女参政论者的报道时,那里面从没有提到过《济贫法》,或是十三岁的母亲,或劳动救济所里那些患上支气管炎的小女孩。若不是她亲眼看到了安妮,她本不会相信这种事:一名来自诺福克郡的心地善良的普通女佣,在被男人“糟蹋”以后,只能在伦敦的人行道上露宿。既然有这样丑恶的事情不断发生,那妇女参政论者打破几扇窗户又有什么了不起呢?

“在点燃战斗的火炬之前,我们已经努力了许多年。我们已经试遍了其他一切办法,多年的努力、磨难与牺牲教会了我们,政府是不会向公正低头的,但它会屈服于利益。我们必须把英国人生活的每个方面都搅得不再可靠、不再安全;我们必须使英国法律失效,把法院变成滑稽剧的剧场;我们必须使英国政府在全世界名誉扫地;我们必须搅乱英国的体育事业,破坏商业贸易,毁坏珍贵的财物,抹黑上流社会,羞辱教会,掀翻那一套有条不紊的生活秩序!只要英国人民尚能够容忍,我们就要将这种游击战争进行到底。直至他们告诉政府:‘让她们住手吧,只有允许英国妇女参议国事,她们才会住手。’只有到那时,我们才会熄灭战斗的火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