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逃家小兔 Part 07 The Runaway Bunny

二月二十一日 星期一

回盖乐街上学的第一天,我去音乐教室,经过我的信箱。里面塞满了之前几个月的通知,什么回收垃圾比赛、骑车上学日的传单之类的,但里面夹着一个信封,贴了邮票,写着盖乐街的地址,收信人是我。寄信地址是个丹佛的承包公司。妈妈的字迹。

肯尼迪看到我脸上的表情,就缠着我问个不停:“是什么,是什么,是什么嘛?”我不想当着她的面打开信封,但也没办法一个人打开。所以我就跑回班上的固定教室。勒维老师正准备跟其他同事一起去星巴克休息,他一看到我,就叫别的人先走。关上门以后,我努力想把所有的事情一股脑儿地都告诉他:干预会、救了妈妈的奥黛丽·格里芬、乔特、不喜欢我的室友、南极、苏-琳怀了孩子、找到妈妈,还有现在才出现的这封之前没收到的信。但结果我絮絮叨叨地根本讲不清楚。于是我就换了个办法,去我的储物柜拿出那本在乔特写的书。给了他。然后去上音乐课了。

吃午饭的时候,勒维老师来找我。他说觉得我的书写得还行,但以他的标准,还需要更多润色。他提出个建议,不如就写完这本书,当我春季学期的研究项目。他还建议我去找奥黛丽、保罗·杰利内克和古德伊尔校长等有关的人,多提供点资料。当然啦,还要去问妈妈。但是她还有两个星期才从南极回来。勒维老师说,做了这个,我缺课的学分他就可以给我,这样我就能和班上同学一起毕业了。对,就是这本书啦。

一月七日 星期五

妈妈那封没收到的信

比伊:

我在南极一个货运集装箱上给你写信。待会儿一个兽医要帮我拔四颗智齿,这是我自愿的。我得先把想说的话都说了。

你应该已经知道了,那天,一群人像拿着网子捕蝴蝶似的在客厅里追我,然后我就消失了。同一天的早些时候,我去了世界欢庆日。为了避免真的跟“世界”一起欢庆,我拖延时间,在咖啡桌前忙了很久,倒水、搅拌,一共吞了五杯泥糊糊的咖啡。表演一结束,我就急匆匆地回家了(我没有去尼尔加德医生那里拔牙,因为就连我都意识到那真不是个明智的决定),结果干预了我自己的干预会。再加上我当时尿急得很,感觉就更痛苦了。我进了卫生间,结果听到一阵“当当当”。

我们不是一直觉得奥黛丽·格里芬是魔鬼吗?原来奥黛丽·格里芬是天使。她帮我从阳台逃了出去,带我进了她的厨房,我安全了。然后她给我看了那份档案,记录了我各种非常糟糕的行为,现在也已经寄给你了。

我知道,你们都以为我就这么一走了之了。但真的要解释一下,我没有。

我当时想着,艾尔吉还是要带你去南极的,因为干预会上说到这件事时他态度很坚决。第二天一早,我就去了机场,想跟你们俩当面谈谈(对了,请注意,我再也不可能用电子邮件、短信或者电话的形式跟任何人交流了。从现在开始,我就是黑手党的做派,除了当面交谈,没有别的方式)。我向机场打听你是不是已经过了安检,但他们是严禁透露这种信息的,毕竟“9·11”的阴影还没过去呢。我别无选择,只能直接过了安检,登了机。

你也知道,你不在飞机上。所以我慌了,但来了个漂亮空姐,递给我一杯加了冰的橙汁。真是好喝到超乎我的想象,于是我就去了迈阿密。脑子里燃烧着疯狂的火焰,就像一枚全速前进,想要造成大规模杀伤的导弹。艾尔吉是个叛徒,我是不被庸碌的世人所理解的天才。我脑子里上演了几万字的史诗级的剧场,而且起承转合得天衣无缝。

走下飞机舷梯,来到迈阿密,我就重新回到现实了。本来还指望听到勒布朗·詹姆斯和葛洛利亚·埃斯特芬欢迎我这个明星女主角的声音呢,结果只闻到了肉桂卷的香味。我点了个很大的肉桂卷,往一辆电车走去。坐这辆电车能去卖票的柜台,我就去那里买了张回家的机票,去接受我的命运。

当然啦,还是要先吃肉桂卷的。我坐了下来。一辆辆电车来了又走,我撕扯着美味松软的面包,每一口都是享受,吃了一会儿,突然想起刚才忘拿纸巾了。我两只手上沾满了糖霜。脸上也是。我钓鱼背心的一个口袋里有个手帕。我像外科医生那样举着双手,请一位过路的女士帮忙:“请你帮我拉开这个口袋好吗?”她拉开一个口袋,结果里面只有一本关于南极的书。我拎了出来,用书页擦了我的手,嗯,是的,还擦了脸。

来了辆电车,门“哐当”一下打开,我找了个位子坐下。瞥了一眼放在膝盖上的那本书,书名是《世界上最糟糕的旅行》,作者是阿普斯利·彻里-加勒德,斯科特探险队远征南极点,遭遇飞来横祸,这位是少数幸存者之一。封底写着:南极不是说去就去的,人们都是受到召唤而前往。

电车开进主航站楼,我没有下。我去了南极。

当然啦,你要找我,肯定先是去问游轮公司。他们会跟你说,我在船上,这样你就知道我是安全的了。还有另一个好处:我坐上船以后,就没法跟外界联系了。你爸爸和我特别需要这样分开三个星期,各自冷静一下。

我顺利地上了“爱兰歌娜号”,上去的一瞬间我还是有点儿震惊,居然没有在最后关头被什么有关当局的警官之类的拽下来。向导向我问好。我也问候他。

“嗯,我挺好的,”他回答说,“只要回到冰上就好。”

“你不就从冰上来吗?”我问。

“那是三天前的事儿了。”他很惆怅。

我真不能感同身受。冰这个东西,再热爱能热爱到哪儿去呢?

最终我还是懂了。头两天我晕船晕了个天翻地覆,再醒来就到了南极。窗外就是一座冰山,高是船的三倍,宽是两倍。真的是一见钟情。船上广播说我们可以去划皮划艇。我赶紧穿好行头,排在第一个。我一定要跟冰来个近距离接触。

冰。真的好迷幻,如同封冻的交响曲,沉睡又苏醒的生命,是跳跃活泼的蓝(雪是白的,而冰是蓝的。你肯定知道为什么,比伊,这方面的知识你特别丰富,但我真是一无所知)。南极很少下雪,因为这里其实就是个沙漠。冰山就意味着它有着几千万年的年纪,是冰川下的崽儿(啊,生命可真是值得热爱啊:两个星期前你还在自觉自愿地把社保账号透露给俄罗斯犯罪团伙;两个星期后你就来到一个你会说“冰川下崽儿”的地方)。我看到了几百座冰山,有的冰山像大教堂,又像动物舔过的盐沼地;有的像沉船的遗骸,像被专门打磨过,光滑得如同梵蒂冈的大理石台阶;有的像林肯中心倒了个个儿,表面还坑坑洼洼的;有的像路易斯·奈维尔森雕出来的衣帽钩;有的就是三十层的高楼,有着最不可思议的弧度,像是世博会上的建筑。这的确是一片白色世界,但也充满了蓝色,色谱上的每一种蓝色,深色的海军蓝、炽烈的霓虹蓝、法国男人钟爱的衬衫宝石蓝、彼得兔小衣服的那种粉蓝。这些冰啊,就像恶魔怪兽,在一片蓝得发黑的禁地之中呼啸狂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