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The Intellectual in Auschwitz 知识分子在奥斯维辛(第3/6页)

埃默里-梅耶确认,他也遭受了我在第四章中所描述的语言上的巨大痛苦,但他的语言是德语。他所遭受的痛苦与我们不同。我们听不懂德语,回归到一种又聋又哑的状态:如果我可以这么说的话,所遭受的精神痛苦大于肉体痛苦。而他所遭受的痛苦正因为他的语言是德语,因为他是一位语言学家并热爱他的语言,就像雕塑家目睹自己的雕塑被污染或损害一样感到痛苦。所以,知识分子在这方面所遭受的痛苦不同于未受过教育的外国人:对于后者,听不懂集中营里的德语这一事实威胁到他们的生命;而对于前者,这是他能听懂的一种原始的黑话,但在他试图说出这种语言时,他的口舌仿佛受到炙烤。后者是被流放者,而前者是自己祖国的陌生人。

关于狱友之间的拳脚冲突,在他的另一篇文章里,埃默里描述了一段重要的往事,他的语气不无兴致,而且在回想中颇感自豪。这应该包括在他那“以牙还牙”的道德观中。

一名普通罪犯,是个身材魁梧的波兰人,因为一件小事打了爱默里的脸;而他并非因为动物般的本能,而是出于对集中营这个错乱世界的合理反抗,竭尽全力进行还击。“我的自尊”,他说,“完全在击中他下巴的那一记拳头中;但最后,身体过于弱小的我,屈服在无情的打击下。但这并不重要。尽管浑身累累伤痕,但我对自己很满意。”在此,我必须承认我如此的低劣:我从来不知道如何“以牙还牙”,既非出于福音传道般的圣洁,也不是因为知识分子的高贵,而是由于内在固有的软弱无能。也许因为缺乏严肃的政治教育,事实上,并没有哪个政治程序不允许反抗——哪怕最温和的、最排斥暴力的政治纲领,也不会禁止任何形式的积极抵抗。也许是缺乏身体上的勇气。当面对疾病和危险时,我从来不缺乏这样的勇气,但在面对一个人类的侵扰和挑衅时,我就失去了所有的勇气。自我记事以来,就从来没有“拳来拳往”的经历。但我并不后悔缺乏这方面的体验。其实正是因为这一点,才让我作为一名游击队员的生涯如此简短、痛苦、愚蠢而悲惨:我扮演了一个并不属于我的角色。我钦佩埃默里内心的改变,他勇敢地决定走下象牙塔而走上战场,但这在过去以及现在都超越了我的能力范围。我钦佩他的行为,但我必须指出,他的选择延伸至他走出奥斯维辛之后的整个人生,让他归于一种艰苦而不妥协的生活,从而难以在生活(事实上,生存)中寻找乐趣。那些对整个世界“以牙还牙”的人,捍卫了他们的尊严,但会为此付出极高的代价,因为他们必然会失败。埃默里自杀了,在1978年,萨尔茨堡(Salzburg)。就像其他自杀一样,人们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解释。然而,从事后来看,奋然反抗波兰人的故事也提供了一种解释。

几年前,在一封给我们共同的朋友海蒂·S.(Hety S.,我将稍后介绍她)的信中,我发现埃默里把我称为“原谅者”。我既不把它当作侮辱,也不把它当作赞美,而是认为这个称呼并不准确。我并不倾向于原谅,我从不原谅当时的敌人,我觉得我也不会原谅这些敌人的效仿者,无论他们在阿尔及利亚、越南、苏联、智利、阿根廷、柬埔寨或南非,因为我知道没有人类的行为能弥补一次罪行;我要求伸张正义,但从我个人来说,我并没有能力去“以牙还牙”。

我只尝试过一次。伊莱亚斯(Elias),我在《活在奥斯维辛》和《缓刑时刻》中提到的那个结实的矮子,一个从表面来看“在集中营里快活”的人。有一次,我不记得什么原因,他抓着我的手腕,破口大骂,把我推搡到墙边。就像埃默里,我突然感到自尊高涨,不由自主,超越了无数前辈留给我的远离暴力的祖训,尝试自卫,用我穿着木鞋的脚踢在他的小腿上。伊莱亚斯吼叫起来,并不是因为那狠狠的一脚,而是因为受伤的尊严。眨眼之间,他把我的双臂交叉按在我的胸前,把我推倒在地,把全身重量压在我的身上,扼住我的喉咙,瞪着眼睛看着我的脸。我现在仍然清清楚楚地记得那双眼睛,离我只有一个拳头的距离,死死地瞪着我,带着瓷器般的灰蓝色。他扼住我的喉咙,直到看到我开始失去意识才松开手,没说一句话便离开了。

在这次“成人仪式”之后,只要有可能,我更情愿把惩罚、报复和反击的权利留给我的国家的法律。这是一个必要的选择:我的过去塑造了我,而我不太可能再改变。如果我曾经目睹这个世界在我面前崩溃,如果我被判处流放而失去了公民的身份,如果我被严刑拷打而昏厥,失去意识(并超越意识),那么我也许会“以牙还牙”,像埃默里那些“愤恨者”们一样生活。为此,埃默里还专门写了一篇充满痛苦的长文。

以上论述了文化在奥斯维辛中显而易见的劣势。那么,文化真的毫无优势吗?如果我否认了文化的优势所在,那么我真是对我所接受的适度的(而且“过时的”)中学和大学教育有些忘恩负义,埃默里也不会否认这一点。文化是有用的:不是经常,不是每个地方,不是对每个人,但在有些时候,在特定的偶然情况下,文化就像宝石一样珍贵。文化的确是有用的,它甚至会让人感到如腾云驾雾般凌虚驭空(但有着再次摔到地面的危险);这种洋洋得意的感觉持续得越久,越强烈,摔到地面时就会越痛苦。

比如,埃默里向我讲述了一位在达豪集中营研究迈蒙尼德(Maimonide)的朋友,只是他的朋友是集中营医务室门诊的一名男性护士。而在达豪集中营,尽管管理严格,仍然有一个图书馆。而在奥斯维辛,甚至看一眼报纸都是耸人听闻的危险事件。一天黄昏,完成工作后,在列队走过波兰的泥浆地时,他试着再次回忆荷尔德林(Hölderlin)的一些诗句。这些诗句曾令他颇为感动,但他这次并没有成功:那些诗句就在那,在他的耳边回响,但它们再也无法让他感动。而另一次(显然是在医务室,额外的一份热汤缓解了饥饿之后),约阿希姆·齐姆森(Joachim Ziemssen)的形象——托马斯·曼(Thomas Mann)的《魔山》(Magic Mountain)中那个道德败坏却极有责任感的军官——却让他的心中充满了狂喜般的热情。

知识对我是有用的。并非每时每刻,有时可能通过隐秘的、不可预见的途径,但它的确对我是用的,也许还救过我的命。在四十年后,我重读《活在奥斯维辛》中的“尤利西斯之章”。这是我能够印证其真实性(这是一种确认措施:在如此巨大的时间跨度下,正如我在第一章所说的,一个人会怀疑自己的记忆)的少数情节中的一个,因为我当时的对话者,让·塞缪尔(Jean Samuel),是那本书中少数仍然活着的人之一。我们仍是朋友,我们见过几次面,而我们之间的记忆有些分歧:他记得那次对话,但是,可以说,记不得(或者记错了)其中的重点所在。在那时,他对但丁并不感兴趣。我们当时肩头担着汤。而我通过自己冒失而天真的努力,通过我的言语和混乱的学术回忆,在半个小时的时间里,用我对但丁的热爱感染了他。是的,在此处,我写道:“要是谁能告诉我怎么接下去,我情愿把今天的汤给他,我忘记了结尾的地方。”我既没有说谎,也没有夸张。我真的会用汤和面包,也就是说,血液,去拯救虚无中失落的记忆。而在今天,靠着印刷纸张的帮助,我可以随时随地、毫不费力地查阅但丁的诗集,这也似乎因此毫无价值。